没签合同辞职能马上走吗_员工干了20天说走就走工资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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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是的,如果你执意要立即走人,属于违法辞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法律为保障劳动者的择业自由,赋予劳动者任意解除权,但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履行一定的手续,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因此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一、劳动者可以行使任意解除权(预告解除),但须遵守法律规定:
1、劳动者试用期内辞职的,要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实务中,书面通知、口头通知都可以。
2、劳动者合同期内辞职的,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
二、劳动者的立即辞职权(劳动者的单方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用人单位存在上述六种情形的,劳动者可以在告知单位的情形下即时解除而无需提前三日或者三十日,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劳动者的被迫辞职。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单位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被迫解除的,劳动者必须通知单位,也就是要行使解除权劳动合同才能合法解除,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自通知达到用人单位生效。否则,劳动者未通知单位就一走了之的,不但不能行使单方解除权,还可能涉嫌旷工反被单位以严重违纪解除,不但不会得到任何经济补偿,给单位造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当用人单位存在下列两种情形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通知单位: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出现这些情形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劳动者辞职的附随义务:
劳动者辞职除的除通知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外,还要做好工作交接,这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实务中,劳动者还负有返还公司物品(电脑、工作工具等)、与单位核算劳动报酬、借支款项、上交工作服(工作牌、门禁卡等)等附随义务。
四、劳动者违法解除的几种情形:
1、没有通知单位一走了之,包括在合同期内未书面通知的,或者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单位规章制度向有权处理人事关系的部门提出辞职等;
2、通知单位了但未办理工作交接就走人的;
3、单位同意解除,但提出根据法律规定要提前通知(3天或者30天)的时间不到不予办理离职手续而自行走人的;
五、劳动者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劳动者违法解除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外,可能还将面临下列风险与责任:
1、劳动者构成违法解除,得不到经济补偿,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实务中,比如单位因劳动者违法辞职而临时紧急招聘、聘请人员替代劳动者工作的招聘费用、招录人员的工资、聘请人员的劳务费等损失);
2、未办理交接,可能导致单位无法核算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年终奖、未休 年休假补偿等;
3、与单位签订了服务期协议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4、与单位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的,即便劳动者违法辞职,还要承担竞业限制 义务,违反的话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
5、因劳动者自行违法解除,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6、单位不予出具《离职证明》,导致无法入职新单位;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