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场所承诺书下载、个人承诺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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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承诺书下载、个人承诺书范本

目前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大力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自主申报承诺制。在全区范围内,对住所作为通信地址和司法文书(含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地登记,实行自主申报承诺制。依托齐齐哈尔政务服务网,在“齐齐哈尔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专区内,无需向登记机关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只需填写《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材料,即可进行相关设立、变更登记业务。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适用于设立/变更登记)

填写说明: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申请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成员;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全体经营者;变更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请依据实际情况勾选□,符合该项勾选“√”,不得多选空选。勾选“其他”项,请补充填写具体内容。

3.地址应该按照市、县(市)区、路(街、大道、巷、镇、村)、号楼、房格式申报,做到规范、清晰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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