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出租免费发布平台,房东本人租房平台
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群众日常房屋租赁备案等问题,8月28日新区商品房屋租赁平台将正式上线,平台可为用户提供线上办理租赁备案证明、房源租赁发布、个人求租等业务,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操作流程总述
登录赣江新区房地产点击房屋租赁➩发布房源信息➩签订合同➩申请备案证明➩业务管理部门审核➩打印备案证明
二、具体流程
(一)登录和注册
1、用户访问赣江新区房地产http://58.17.40.233:7005/xxjg/index点击“个人登录或注册”进行注册和登录操作。

2、已注册过的用户可通过账号密码或短信验证码登录,未注册的用户需先点击“注册”录入个人信息获取验证码注册后再登录。
3、登录后点击房屋租赁,进入后点击“租赁发布”。
(二)发布房源信息
1、房屋租赁经纪机构、房东个人或企业点击“租赁发布”后,选择“手工录入”后进入下图界面。
2、填写房源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然后点击“下一步”。
3、上传资料图片,完成后点击“立即发布”(等待业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可进行合同签订)。
4、发布完成后,可点击右上角的个人名称,再点击“挂牌房源”。
5、进入挂碍牌房源界面后,可查看房源审核状态,状态为“驳回”时可点击“审核信息”查看驳回原因,之后点击“修改申请”来修改信息后,用户可再次发布。
6、通过点击挂牌房源查看审核状态,如果状态为“审核通过”,则可点击“详情”。
(三)签订合同
1、通过界面查看,如果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则可点击“详情”进入合同签订。
2、进入“详情”点击“签订合同”,填写完基本信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注意:此处填写的信息为基础信息,如果需要填写更详细的信息,则只点“保存”不点“提交”)
3、如果用户需要填详细信息或修改信息,在“保存”后点击左侧的“租赁合同”,在对应房屋上点击“详情”。填写信息后在合同底部点击“更新”后再提交。
4、业务管理部门审核后如果合同审核状态为“驳回”,则点击“审核信息”查看驳回原因,然后点击“详情”修改。如果审核通过后可进行下一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申请。
(四)申请备案证明
1、用户点击“房屋备案登记证明申请”,填写申请信息后“保存”。
2、用户保存备案证明信息后,上传相关资料再提交。
3、相关材料在业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用户可自行打印备案证明。(用户可扫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中的二维码,可验证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真伪)
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3年8月24日
通讯员:郭晶鑫
来源: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编辑:范鑫豪
审定:李逊
核发:张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