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鉴定意见-新考录公务员考察评语
东乡县致力于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把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任职定级作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有效抓手,坚持从严开展考核,规范进行任职定级,从优落实保障待遇,不断提升全县公务员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激发公务员队伍干事创业热情。
严格考核程序,确保转正公平公正。坚持用人单位负责、县委组织部指导,从严从实开展考核。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由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成立考核组,采用新录用公务员按照岗位职责进行书面总结,所在单位采取座谈、民主测评等方式对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表现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结果建议,由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提出考核等次及转正意见。
严格审查过程,确保定级合法合规。坚持用人单位上报,多部门联合审查,县委组织部研究转正定级。新录用公务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后,经征求纪委监委、法院、公安、信访、卫健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后,统一上报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转正定级。截止目前,2021年新录用14名公务员试用期满全部定为合格等次。同时,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等相关资料归入干部档案,确保转正定级过程材料齐全。
严格保障待遇,确保待遇按规落实。坚持用人单位落实,县级主管部门监督,从优落实各项待遇。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的公务员,结合档案专项审核做好信息核实,按照《甘肃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职级序列工资政策实施意见》规定,直接从应届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按其学历、所任职务和级别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有工作经历的,根据档案专项审核认定的工龄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根据认定情况及时落实各项待遇。结合干部选拔任用、综合分析研判等,对表现突出的新录用公务员进行重点培养,强化正向激励机制,鼓励新录用公务员积极干事创业、奋发进取。
撰稿:马军孝
审核:谢延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