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单身公寓房屋出租信息;青岛 单身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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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15日讯 很多刚出校门的年轻人都有短租房子的需求,但是在短租时很多人会发现,短租的房源并不好找。青岛的杨先生就想短租三个月,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房源,可他看到租赁合同后却发现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杨先生是从外地来到青岛工作,今年6月份,因为工作还不稳定,他和女朋友陈女士就想要找一个短租三个月的房子先住着。

租房者杨先生说:“联系过一家房源,他添加了我的微信,我就问他有没有三个月短租的房子,他说有,然后就看了这个房子,看了之后他就在没给我们看合同的前提下,向我们索要了押金1050元。”
杨先生是通过青岛由他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找的房子,由于当时可以短租的房源并不多,杨先生就提前付了押金,准备后面再和业务员签合同。交完3个月房租后,杨先生收到了一份已经签好的电子合同。
租房者杨先生说:“这是他们给我们看的合同。看的时候这个字已经替我签好了,这是我自己的笔迹,这根本不是我自己签的。”
记者了解到,杨先生的这份租赁合同,租赁的起始日期为2023年6月26日,截止日期是2024年6月25日,这是一份一年的租赁合同。杨先生当时对这份租赁合同提出过质疑:“我当时已经提出过质疑,他说只是一个形式,到时候我们直接走就行,他押金正常退。后来我女朋友在七月初的时候又再次在微信上确认,当时中介业务员是说我个人帮你转租,你也可以在小红书上转租,押金是退的。”
租房者陈女士说:“我们住到了两个月末的时候,中介业务员又向我们换了一种说法,说我们必须要提前缴纳下一个季度的房租,否则不退还我们之前的押金,只有到房子转租出去以后,才能退还我们之前剩余的费用。”
记者来到杨先生租住的房子门口,可以看到房门上有一个密码锁,杨先生现在已经不能打开密码锁。租房者杨先生说:“他一开始给我们的开锁密码是这个小程序,点开以后就开不了,已经被冻结了。还有一个是这个软件也是被冻结了。这是从八月底的时候开始被冻结的。”
发现房子进不去后,杨先生联系了当时的业务员。
租房时是冲着3个月的短租来的,但合同里却变成了1年的租期,杨先生所说的这个情况,租房企业又会怎么解释?
由于杨先生和陈女士租的是一个合租房,目前还没有到3个月的期限,每天回去只能让室友帮忙开门,生活非常不方便。在记者采访时,由他公寓的一名业务员正好进门来收房租。
由他公寓的业务员拒绝和记者沟通,为了了解清楚情况,记者尝试联系公司负责人。
记者来到了青岛由他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但是发现这里并不是他们的地方。
由于杨先生只有当时业务员的微信,记者就通过微信语音尝试联系业务员,显示对方拒绝了通话请求,后续连续尝试拨打了几次语音通话,均出现无人接听和拒绝通话的情况。随后记者来到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情况。
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说:“他这个公司在2022年已经被列入异常了。”
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青岛由他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在2022年就因为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正当杨先生和记者想办法联系这家公司时候,公司业务员联系了杨先生。
青岛由他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现在你想住,就把房租交上就行,按合同履行就行了,我们不会违反合同,你们也不要违反合同,别玩这些幺蛾子。就一句话你交还是不交,不交房租就按照合同走,你现在也在里面住着,你认为的还有多少天,还有一个月的房租,你已经住了十几天了,你最多就住到这个房租用完。”
租房者陈女士说:“他对冒签合同避而不谈,一个消费者面对如此蛮横无理的业务员,我感觉挺心寒的,我对租房真的有点害怕了,太欺负人了。他已经不止一次用这种语气蛮横地对我们喊,已经非常多次了,真的受不了了。”
对于杨先生的遭遇,法律上又是如何认定?记者咨询了律师。
律师刘善鹤说:“租赁合同虽然是租赁公司代签的,当事人没有及时提出异议并变更合同内容,而是选择了履行合同。相当于对该合同代签行为的一个追认。而且单从目前的证据来看,并不能证明租赁公司承诺三个月后同意解除租赁合同退还押金,因此这个合同其实是有效的。”
现在两个年轻人才在房子里住了两个多月,房门的密码锁也打不开了。像他们这样的遭遇,记者近期已经报道过很多次。
租房套路频出 住建部门发布风险提醒
租客刘女士说:“中介骗我说没有两个月的短期合同,青岛只有一年的租赁合同,之前承诺我,两个月到期后退还水电押金、房屋押金、管理费。从8月8日开始,就受到中介恐吓,然后说要把外面门锁换了密码,东西也别想拿走,但是我的房费已经交到了8月23日。”
租房者闫同学说:“我要住一个月,我也要租一个月,只不过他让我签了一年的合同说,住一个月可以,只不过我住一个月,走的时候提前半个月跟他说,他那边要找转租,我住满一个月后该走走,现在我住满一个月,他那边没找到转租的租客。不让我走了。”
像这样短租变长租的案例在青岛并不少见,对于这种住房租赁企业的套路,监管部门又是如何监管的?记者找到了青岛市住建部门了解情况。
青岛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中介管理服务处负责人说:“我们只有一个法规,就是咱国家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符合这个法规上的一些违法行为,是由我们住建局来执法,像这种住房租赁企业,从国家层面上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它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只能在各大媒体和官网上进行公示和曝光,提醒消费者选择这种二房东、住房租赁企业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只能是这种。对于这种合同纠纷,我们尽量帮着协调,看能否协调成,但是我们没有执法权。”
记者了解到,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会定期将投诉量排名前十的住房租赁企业予以通报,同时在今年7月份,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发布了针对青岛房找找住房租赁有限公司、青岛美丽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住房租赁有限公司、青岛租查查置业有限公司的租赁风险提示,来提醒租房者注意甄别。
青岛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中介管理服务处负责人说:“这种行为挺普遍的,我们现在是每个月定期发布风险提示,希望咱在租房子之前,在网上查看这个企业有没有一些负面的评论,负面的新闻,一定要查清楚。再就是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合同条款,千万别不看,如果说跟你签了合同,跟你商量的完全不一样,一定要问清楚,或者说在合同上列明了。”
编后:目前住建部门已经介入,对杨先生和由他公寓的租房纠纷进行调解。年轻人要留在一个城市,我们都不愿意看到他们因为缺少社会经验而在踏出社会的第一步就遇到问题,一定要多注意、多小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