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投标服务承诺—律师参与招投标工作指引

1.招标条件本项目为云南分行地方债评估评审律师事务所服务供应商入围,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服务地点:中国工商银行云南分行及下辖所有分支行。
2.2招标规模约为100万元。2.3招标范围:(1)针对省政府发行的地方债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收益测算,出具法律意见书,编制债券发行项目所需的法律意见书;(2)出席本次发行过程中的相关会议,及时提出建议和相关解决方案;
(3)根据各级财政、发改委、招标人要求进行无限次修改。2.4入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2.5入围家数;原则上入围家数不超过3家.但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应保证潜在投标单位家数不少于6家,若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潜在投标单位家数为5家,入围家数不超过2家,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潜在投标单位为4家,入围家数不超过2家,依次类推(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数量/2≤入围家数数量)。2.6质量要求:(1)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以及各级财政、发改委、招标人的要求。(2)针对省政府发行的地方债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收益测算,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书面文字内容。(3)根据各级财政、发改委、招标人等相关部门意见提供无限次数后期修改及跟进服务。
(4)出席发行过程中的相关会议,并提相关咨询意见对发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相关解决方案。2.7服务标准要求:项目包括前期营销准备、现场拟写方案、后期跟进修改三个阶段,具有同时到多个项目所在地开展工作的能力,可根据项目情况派驻不得少于二名人员进场一对一服务,具体如下:
(1)前期营销准备,包括到项目所在地协助我行开展对当地政府、项目实施方营销,争取到相关评估评审项目。对拟评估评审的项目进行基础数据收集等;(2)现场拟写方案,派驻不得少于二名人员进场一对一对项目进行评估评审服务;(3)后期跟进修改,派驻不得少于一名人员现场根据财政部门、项目实施方等要求对项目相关报告进行修改完善。2.8服务完成标志:专项债项目成功发行。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准入条款(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等情况。(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专用条款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合法的执业资格,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独立主体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集团。若投标人主体为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投标时须有总所针对项目的授权,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最新且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昆明市----购买招标文件。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2月7日09时30 分;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昆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