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一晚上十度电正常吗,空调一晚上十度电正常吗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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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宋女士反映:济南天成国际花园交房八年,用着一元一度的高价电,喝着地下水,还三天两头停水停电。一用空调就停电,零下十度的天气停电两天了,还让不让老百姓活。希望有关部门能一下这些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们。我想问一下簸箕山南路断头路什么时候修有答复吗?
市中区回复:
关于用电问题,据陡沟街道办事处核实,天成国际小区属于小产权房,开发建设手续不完备,没有并入居民用电电网。小区变电站容量不够,借用大庙屯村工业用电,因此电价高。目前小区用电正常。关于用水问题,前期对水管进行检修,近期用户自来水正常。关于簸箕山南路修路问题,经陡沟街道办事处了解,相关部门对簸萁山南路已有规划,具体时间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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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崔先生:中街34号院1号楼有住户建的违建三、四间小房,一直未拆除。
市中区回复:
经核实,院内小屋产权归属济南市搅拌站,后转给大观园商场。据当事人介绍,大观园商场分配房屋时,因一楼职工房屋面积不足,商场同意该职工在夹道内建盖小屋。目前,大观园商场已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下一步,区城管局、新村街道办事处将根据相关材料依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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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徐先生反映:市中区郎茂山路泉景天沅小区,楼顶普遍加盖玻璃房,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拆违拆临这么久,为什么相关部门还没有行动!
市中区回复:
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已对小区内楼顶违章建房进行统计,上报拆违拆临分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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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穆先生反映:舜玉路夜市中心街道路两旁随意停车占道
市中区回复:
节目播出后,区大队、舜玉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对该路段随意停车问题进行治理,加大巡逻密度,处理违法停车,净化交通环境。下一步,为缓解舜玉社区停车刚性需求,拟在舜玉路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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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徐先生:市中区二环南路中海国际A2区26号楼,后面山体被人为破坏,树木被砍,修建驾校练车场、开挖酒窖,希望有关部门严查!
市中区回复:
七贤街道办事处对驾校练车场硬化地面进行了彻底破除,区自然资源局已完成绿化复绿工作,并将破坏树木的问题线索移交市森林公安处理。防空洞内的施工已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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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卢先生反映:我是济南市白马山南路宏瑞星城的住户,我们小区去年10月份办完了房产证,发现有我们15户的产权性质是公寓,我们这15户是各个地方拆迁安置到这里的,我们原来的房子是住宅,确被安置成了公寓。拆迁协议上并没有告知我们,这是不合理的,也是对我们的欺骗行为,去年12月份,市中区韩永军公开承诺我们老百姓的住房是大事,尽快给我们解决。可是已经过去大半年的时间了,一直没有消息,我们多次找到市中区拆迁办,他们的答复永远是让我们等。可我们被拆迁人都是 80岁左右的老人了,我们还有多少时间来等,我们也等不起了。恳求领导能重视一下我们的事抓紧给我们解决吧!!!
市中区回复:
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发现该问题后积极联系所涉及安置居民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并协调市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再次落实证载用途,寻求解决途径。目前,该问题已上报市,恳请市协调规划、不动产登记等有关部门,探讨对涉及的安置房屋用途变更可能性。2019年5月16日,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邀请涉及居民共同协商处理方案。近期,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将再次邀请居民共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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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反映:济南市市中区海鲜大市场扰民太严重了,每天晚上10点开始,到第二天早上5点结束,阳光新路建宁路路口全是卸货的卡车,路上脏乱差,满地的海鲜,我住在怡心苑小区7号楼,根本没办法入睡,打12345很多次了都没有解决。
市中区回复:
阳光新路、建宁路路口属槐荫区。对于建宁路市中区路段,我区四里村街道办事处已安排环卫工人每天四点及时清理现场垃圾,防止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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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反映:济南市市中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山景明珠花园恒温恒湿住宅温湿度根本不达标,合同里写温度不达标可申请第三方测评,聘用第三方不得花钱啊,这个第三方的费用谁出?退的钱不够聘用第三方的资金怎么办。而且宣传的无噪音现在厕所里呼呼的噪音时不时的有烟味或油漆味等其他异味,湿度严重不达标夏天太湿冬天太干,春秋天不送风跟全年恒温恒湿相冲突,这属于虚假宣传,请市场监督管理局好好调查,是否能假一赔三,三倍购房款返还。
市中区回复:
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已与来电人丛先生取得联系,约定近期上门对丛先生家中新风系统进行调试,丛先生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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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马先生反映:我想咨询下咱们市中区未落实退伍军人公益岗岗位的300多名退役军人岗位何时落实的事!
市中区回复:
马先生2010年入伍,2012年退伍,2017年该同志第一次申请公益岗,分配后因个人原因放弃上岗。2018年6月12日该同志重新申请公益岗,后随我区第十二批公益岗分配至泺源街道办事处相关岗位。目前,该同志已报到,并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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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王先生反映:我是山景明珠花园十号楼居民,买的是市中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房子,也是他们公司的物业管理,自从我们住进来后,我们这三栋所谓的科技楼的维修就一直没有停过,为此物业还专门有维修队伍住在小区随时维修。13号晚上我们就新风管道开始漏水,第二天我找物业,物业派维修人员检查发现是我楼上的八楼漏水,然后就不管了,说已经过了保修期了,让我去找八楼的赔偿损失。我感觉太不合理,我们买房时他们承诺的温度湿度噪音,一项也没有做到,还三天两头维修,真是把我们弄的苦不堪言。
市中区回复:
据区住建局、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核实,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保修期届满后,业主专有部分的养护、维修,由业主负责。该栋楼业主于2016年入驻,已过保修期。目前,801业主已表示将自行维修相关问题。下一步,区住建局、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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