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房工作人员岗位职责_医院药房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目标

1.发放范围:人事行政部、处方审核员
2.岗位职能:通过维持药房的正常运转,为处方调配和审核、发药,对顾客的健康用药负责。
3.工作内容:
3.1.药房形象管理
3.1.1.将本店证照原件,药师证及健康证、上岗证复印件悬挂在店内明显的地方;
3.1.2.将药品、非药品,处方药、非处方药按GSP要求分区分类陈列;
3.1.3.类别标示牌用语准确、字迹清晰、数量足够、悬挂规范,合法进行药品宣传;
3.1.4.协助店长进行门店的整理、整洁管理。
3.2.药品管理
3.2.1.负责补货,确保药品的供应与合理库存;
3.2.2.负责药品进货的质量验收,质量合格方可上架销售;
3.2.3.负责药品在店的质量管理,效期药品的跟踪管理;
3.2.4.按规定进行门店拒收药品、有质量问题药品的退换、报损、信息报告;
3.3.指导并监督药学服务工作
3.3.1了解顾客需求,获得顾客健康信息(病情、既往病史,用药情况、过敏史等)。为顾客提供用药及健康咨询;
3.3.2指导顾客正确选购非处方药品(OTC)进行自我药疗;
3.4.处方的判读与审核
3.4.1.判读、审核顾客拿来的医师处方;
3.4.2.依据处方正确复核所售处方药,留存处方或进行处方药销售记录;
3.4.3.指导顾客正确服药;
3.5.顾客投诉或疑议的受理与汇报;
3.6.负责药品质量查询及质量信息管理;
3.7.门店员工培训
3.7.1.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
3.7.2.公司制度、门店管理制度要求与工作操作规程;
3.8.文档资料、设施设备的管理;
3.9.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3.10.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4.任职资格:
4.1.取得执业药师职称;
4.2.能自觉遵守药师职业道德;
4.3.具备足够的医药学知识,能满足药房管理和为顾客进行处方调配、审核的需求;
4.4.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岗位的职责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