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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有这样一个贪官,他内心的污秽就像一个厕所,污秽不堪。在任职期间,他利用职权贪污并积累了高达2000万元的资金,并且随着权力的扩大,个人生活腐败,并包养了多名未成年的少女。她们当时最少16岁,没有任何合法人身权利。他最终被判处死刑。他就是四川省乐山市原副市长李玉书。

“人生最多只有一万多天,抓住机会,有些事能做的时候不做,退休后就做不成了。”这是李玉书临死之前在监狱说出的话,今天我带大家具体了解一下李玉书是怎么样由一个勤俭节约刻苦的人走向色胆包天的人的一生。
李玉书1956年出生于四川省资阳市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五岁时失去了母亲。但他勤奋好学没有辜负家里的众望,每个月2斤大米、30斤红薯的仅拥有的生活条件,艰难的度过了学生时代的岁月。
大学毕业后旧被分配到乐山市五通桥区的一家技术工厂,从一个普通技术人员开始做起,逐渐通过过自身的努力成长为副厂长、乐山市五通桥区副区长、区长、乐山市交通局局长、乐山市市长助理,1997年12月30日任乐山市副市长。
本应珍惜这得来不易之事,却导致利令智昏,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捞取不义之财。其中一个最为重要的手段就是与各个“朋友”广泛结交,把自己的实力作为“朋友"在做事情的时候他会接受他的好处,那些都是他可以信任的“老朋友”成为他敛财的首要目的。
李玉书在1996年四月被任命为乐山市五通桥区的区长时,相熟的"老朋友"杨某恳请李玉书为其寻找工作。当时的乐山市交通局局长李玉书,乐山星源交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成乐高速公路施工指挥部的副指挥长,闻言皱眉,心中有了计较。
成乐高速刚开始修建的时候,李玉书就觉得这是一个赚钱的好机会,但他并没有轻举妄动。他知道,想要通过这个项目大赚一笔,必须要和自己信任的人合作。杨某的突然出现,让他大喜过望,立刻做出了决定,让杨某担任星源集团旗下一家分公司的经理,并以一己之力,负责承建成乐高速。
成乐高速
同年年末,他还委任杨某为成乐路工程指挥部物资供应科的副科长。杨某于一九九七年二月十日与星源公司正式签约,取得成乐高速公路施工所需原料的供给权。同时,李玉书还以成乐路工程总指挥部的名义,对各施工方采购物资的价格进行了统一的规定。杨某是他的“故人”,他当然知道李玉书的“用意”。
杨某在李玉书的授意下,以成乐公路建设指挥部物资供应办公室的名义,成立了夹江、眉山两个办公室,并委任他的女婿、弟子担任办公室主任。1998年上半年,李玉书知道杨某在成乐公路物资供应公司做了一笔大买卖,却不见杨某有任何“表示”,心里很不是滋味。
成乐公路
到了九月份,李玉书最终忍受不住了,召唤杨某前往成都,并直截了当地要求他为他炒股,要求杨某提供150万元的资金支持。杨某无法拒绝这个请求,于是匆忙回到乐山,提出150万元现金交给了李玉书。李玉书收到这笔钱后,准备将其转交给另一个"朋友"去进行炒股。
李玉书一口吞下了150万元的大笔资金,但还是难以满足他的贪婪。1999年1月,他再次召唤杨某前往成都,表示杨某从高速公路上赚了很多钱,必须再交出60万元来送给刘川。杨某无法拒绝这个要求,于是赶忙前往夹江,提出60万元现金,并按照李玉书的指示,在成都某银行以刘某和李一手下俸某的名字办理了两张各30万元的存折,交给了李玉书。
不久之后,李玉书又将这两张存折交给俸某,并让他取出一部分现金,然后用他人的名字将其中一部分资金再次存入银行。俸某按照李玉书的安排先后进行了两次转存,并将转存后的存折和取出的现金交给了李玉书。即使得到了210万元的巨款,李玉书的贪欲仍然无法得到满足。
随后,他以"买房子"、"办事需要钱"等借口,向杨某索要了额外的现金,总计达67万元以上。
李玉书并不满足于只有所谓的"老朋友",而需要不断结交"新朋友",以此来"源源不断地"获得收益。在1997年4月,四川某交通工程公司的董事长雷某通过一位介绍人结识了当时担任乐山市交通局局长,成乐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的李玉书。两人彼此需要,很快就成为了"朋友"。
不久之后,“新朋友雷某要求李将成乐某高速公路的工程设计与交通安全交予他的公司”,李玉书果然如此"朋友",李果断的毁约,撕毁合同,转手将之前与四川某设计院签订的合同全权交予“新朋友雷某”。
李玉书如此"热心",雷某也自然知道如何报答这份恩情。在1998年春节前夕,雷某以"拜年"为名邀请李玉书到他家楼下,送给他5万元人民币。李玉书心知肚明,连句客套话都没有说,欣然接受了这份礼物。
到了1998年8月,李玉书已经升任乐山市副市长,但仍感觉自己已经帮了雷某很大的忙,而仅值5万元人民币并不足够。
于是,李玉书假意请雷某共进晚餐,并在餐桌上突然向他提出,让雷某以更低的价格将自己的马自达929型轿车卖给他。雷某考虑到自己以后可能还需要求助于这位副市长,并勉强答应了他的要求。
马自达929型轿车
然而,李玉书却得寸进尺,分文未给的情况下派人用一个身份证将汽车过户,并且此后没有向雷某再提起任何事情。
直到2000年四川省交通厅厅长刘中山、副厅长郑道访因贪污受贿被抓后,李玉书才开始慌了手脚,赶忙安排人去 "完善"手续,搞了一张显示付款20万元购车的假收据。此后,他又以22.5万元的价格将这辆轿车卖掉。
在1998年,成乐某高速服务区工程项目即将动工。此时,通过李玉书“老朋友”的一位公司法人代表余某主动找上门。二人心照不宣,很快就成为了"朋友"。"既然是朋友,当然要多关照了。"罗某竭力向李玉书推荐余某的公司以承包一些高速公路的配套工程。余某也请求李玉书给予安排,并承诺在工程完工后向李提出"点子"。
李玉书毫不犹豫地将其中的三项工程交给了余某,实际上完全没有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也没有经过集体研究,更不管余某的公司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转眼到了2000年春节,余某的几个工程已经完成,但一直没有供应商"动静"。
李玉书心怀鬼胎,极为不满地约罗某到某宾馆,开门见山地要求"点子",即要求余某付款。罗某一下子明白了李玉书的用意,但害怕李玉书不满意,只得在不情愿中答应李玉书的要求。
几天后,余某把100万元现金用麻袋装好,送到某宾馆,递给了罗某。罗按照李玉书的指示,将这笔钱交给李玉书的妻弟的媳妇存入证券公司用于进行股票投资。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交易中,李玉书曾经答应给罗某30万元,但最后并没有给予任何费用。
对“朋友”的钱财李玉书是狠命地索取而对年轻漂亮的女人李玉书则慷慨地"奉献”。李玉书是一个道德经常受到质疑的人。他对朋友的钱财是索取,而对年轻漂亮的女人则慷慨地 “奉献”。
1999年6月,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16岁的女孩赵某,因赵某的漂亮和可人,李玉书对她产生了强烈的兴趣。在经过一些谈话后,李玉书伪装成新加坡的老板李理,并以乐山市副市长的身份向赵某展示自己的身份和财富,并成功地成为了她的情人。
为了讨得赵某的欢心,李玉书并不吝啬于金钱和物质。他经常带赵某去高档所,享受奢华和肆意的生活。
1999年8月28日,李玉书带着赵某到成都市牧马山庄玩高尔夫球,并提出要为她在成都市丽都花园购买一套房子,立即召来了成乐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材料供应处副处长杨某,要他拿钱出来购买房子。杨某匆匆赶来,只缴纳了1万元的定金,之后李玉书从他那里拿到了整个房款,并将相应的收据亲自交给了赵某。
牧马山庄
为了让赵某更满意,李玉书继续为她提供了许多资金和物质上的支持。他曾将赵某的户口从攀枝花转移到乐山市,然后再转移到成都市。为了帮助赵某打发日子,李玉书将自己在成都市购买的住房(价值90.4万元)交给她,开办了一家茶坊,并出资18万元用于茶坊的装修和开办费用。
他还向赵某提供了一辆凌志高级轿车供她使用。李玉书的行为显然是不道德的。他向赵某假扮成别人,并通过虚假的身份和信息骗取了她的感情和信任,同时滥用自己的权力和财富影响别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道德准则,也可能违反了法律。
李玉书对赵某财务上的大力支持,并且为了满足她的物质需求而大方地赠送了许多贵重物品。他还召来了朋友严某,并让严某添钱一起买了一辆富康轿车,送给了赵某。另外,他也送给赵某一些其他贵重物品。例如高档手表、笔记本电脑、手机和白金项链等等。
李玉书的行为是在利用自己的经济和社会的地位和资源,对赵某施行经济和物质上的诱惑和吸引,并尽可能地满足她的物质需求。这种行为不仅是不负责任的,也是可能存在道德和法律上的问题。
李玉书和他的朋友们涉嫌在刘中山、郑道访贪污、受贿的案件当中有所牵涉。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他们采取了大量的攻守同盟,销毁证据和转移财产等措施对抗侦查。但他们最终被四川、监察厅和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依据群众的举报顺藤摸瓜,揪住了李玉书的狐狸尾巴。2001年6月27日,根据乐山市市中区人大常委会的许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李玉书进行了逮捕。
随后,李玉书以涉嫌受贿和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为由,在2001年12月4日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受审。据描述,李玉书在面临法律审判时深感紧张,这表明他对自己的罪行有所认识,并对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感到担忧。这件事情可以表明,贪婪和违法行为最终只会带来毁灭,即使狡猾的手段也往往敌不过公正和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