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监任职条件-项目总监任职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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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任职条件-项目总监任职条件要求

近日,四川光雾山诺水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水河旅游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四川泰达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建工)发布了一则招聘项目经理的公告,引发了公众广泛关注。公告中提到:“应聘者在报名期内向招聘单位缴纳现金保证金不低于500万元,方可参加招聘评审。”

这一招聘公告的要求让市民王先生感到疑惑,他在网上发出了公告的截图,并表达了自己的不解:“我有500万现金,还去应聘什么项目经理?”这一言论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有人对这一现象感到震惊,认为“应聘一个职位,还要先交钱,这不是骗钱吗?”也有人猜测是否是在找垫资进场,“等项目结束后退还保证金,明显就是自己没钱要用别人的钱来当做前期的启动资金,都是玩剩下的老套路。”

项目总监任职条件-项目总监任职条件要求

针对外界的质疑,诺水河旅游公司的工作人员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交500万元保证金是体现应聘者的个人资金实力,在面试时可当面问这笔资金的用途。”据该公司透露,泰达建工此次招聘3名项目经理,与该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薪酬待遇为底薪加项目管理奖励。应聘者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个人简介及其施工团队资格证书等。同时,公告明确指出,在报名期内向招聘单位缴纳现金保证金不低于500万元,方可参与招聘评审,且保证金将在项目结束后退还。

对于外界对是否招聘项目经理垫资进场的质疑,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在面试的时候可以当面问一问情况。”同时,他们强调交纳500万元现金保证金是报名应聘的硬性条件,主要是为了体现应聘者个人及其团队的财务能力,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来承担公司的项目。保证金则在工程验收后才会退还。该公司强调:“项目经理的薪酬是基本工资加项目分红,目前已经有人报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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