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申请书正规模板(资助申请书的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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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申请书正规模板(资助申请书的样板)

根据按照《关于深入实施人才“三进三创”工程加快推进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的实施意见》(滨委人组发〔2022〕4号)和《关于实施“兵圣英才·惠人汇智”工程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惠办字〔2022〕4号)相关政策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度第一期大学生生活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标准

(一)已申请过生活补助、未满补助期限的续领人员按原规定标准发放补助。

(二)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5月30日,首次到我市各类企业(含中央和省属驻滨企业)和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等)就业,或自主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并在滨州市缴纳社保的人员:全日制博士生、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特级技师每人每月5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每人每月2000元,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普通院校全日制专科、技师以上每人每月发放500元生活补助,全日制中专、中级工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发放300元生活补助。

其中“双一流”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毕业生补助标准提高50%。

科研院所、公立医院、驻滨高校、市属高校新引进的在滨州市缴纳社保的国内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及世界排名前300名海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

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特级技师、高级技师高技能人才须为滨州市外引进人员。

本次申报的补助时间范围: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5月30日。

二、申报方式和流程

(一)生活补助系统中续领人员(截止当期申报未达到领取年限)实行“免申即享”模式,由所在县区人社部门统一申报。

(二)本科以上学历新申领人员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领人登录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首页左下方“滨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板块,通过“生活租房补助系统”(http://rs.binzhou.gov.cn/col/col164694/index.html)。具体流程:企业注册(已在系统注册的,不再重复注册)→申领人注册(已注册并申领过补贴的,不再重复注册,可直接登录申请)→申领人申请→企业审核→税收收入缴纳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大专、中专及相关专业技术和技能类人员本次申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到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2023年度第一期大学生生活补助汇总表》;

(二)滨州市大学生到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生活、租房补助申请表;

(三)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到企业就业的,提供(二)至(四)规定资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

自主创办企业的,提供(二)至(四)规定资料的基础上,还需要提供所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纳税证明。

各用人单位负责填写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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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查看《2023年度第一期大学生生活补助汇总表》及滨州市大学生到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生活、租房补助申请表。

大学生生活补助将发放至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中;在线提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17:30。

三、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我县2023年度第一期大学生生活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到符合申领条件的大学生。

(二)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补助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追缴所发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因玩忽职守、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用人单位请于6月20日前,将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生活补助汇总表(附件1-3),报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hmxrcfw@163.com,电话:0543-8197098。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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