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体检考察公告,招录体检考察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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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体检考察公告,招录体检考察情况表

按照《兴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实施方案》,经兴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现将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工作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

详见附件1《兴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校园招聘面试成绩公示表》。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

在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附件2)。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1.体检时间: 2023年6月20日上午

2.体检地点:兴县人民医院(兴县县城新区蔚汾北路)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3年6月20日上午7:30到兴县人民医院体检科大厅报到。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本次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兴县人民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时报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 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高脂肪、含糖量高的食物,不要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4.体检前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并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5.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产后再进行该项目的检查。

6.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取消资格。

8.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否则取消资格。

9.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结果即为最终体检结果。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三、考察

考察由兴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考察工作将于体检完成后进行,届时由兴县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0358-6322389。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依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顺次递补一次。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兴县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兴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校园招聘面试成绩公示表》

面试体检考察公告,招录体检考察情况表

附件2:《兴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兴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校园招聘

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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