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合同协议书范本、空调合同范本简单

本素材采自微信公众号:温GH花园6,值得全国物业小区业委会、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企业等参考借鉴并收藏保存。
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说明和重点提醒
一、本合同服务期限为5年;
二、业主大会通过后,不能对合同内容做实质性修改,否则需再次提交业主大会通过;
三、红色部分为重要提醒内容,请全体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仔细阅读;
四、本合同模板作为业主大会会议资料组成部分,提交业主大会全体业主投票表决,通过后,作为业主大会决议的组成部分;
五、竞选服务企业竞选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合同要求与竞选文件条款有冲突或不一致地方,以有利于全体业主的条款执行;
六、本合同生效的条件是:竞选物业服务企业获得业主大会法定通过,且按照得票数(如业主投票权相同,再按获得面积数排序)从高到低依次获得签约权;
七、本合同有五大亮点:
1.物业服务费包含水电公摊费,按一费制价格执行,实行包干制;物业资费竞选时不设最高和最低限价,由物业服务企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自行报价。
2.竞选物业服务企业可承诺无偿投入整改资金。竞选物业服务企业可承诺投入资金用于对本小区的更新改造,改造项目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在签订本合同15日内,将承诺投入的整改资金总额存入甲方业委会账户。
3.中选物业服务企业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为确保本合同得以认真履行,中选物业服务企业需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日之前,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如未及时足额到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设立了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方式。两种考核方式均按照负面考核处罚与正向激励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1)日常考核。甲方将按照物业服务管理标准及人员配置对乙方物业服务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将日常随机抽查与定期检查评估相结合,对服务标准未落实的,下发整改(奖惩)通知书(附件6),限期整改完成。若限期整改未完成,视违约严重程度进行每项50元--500元的处罚,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履约保证金不足15万元时,每季从应支付乙方的公共收益管理服务费中补足。扣除的处罚金进入业委会帐户,归业委会所有,设立物业服务奖励基金,用于对服务优良项目和人员的正向激励。
(2)定期考核。为让小区“永葆青春”,提高服务满意度测评可持续操作性,建立了长效奖惩考核机制。采取业主印象综合服务满意度测评方法,明确测评奖惩机制如下:
在乙方入驻后,以一年为测评周期,通过微信小程序业主决策平台、电话录音、书面等方式开展综合服务满意度调查:
奖励:
1、业主综合服务满意度达到65%及以上,甲方用甲方的测评周期公共收益的3%奖励乙方服务团队(乙方开票结算);
2、业主综合服务满意度达到75%及以上,甲方用甲方的测评周期公共收益的5%奖励乙方服务团队(乙方开票结算);
3、业主综合服务满意度达到85%及以上,甲方用甲方的测评周期公共收益的10%奖励乙方服务团队(乙方开票结算);
处罚:
1、第一次服务满意度低于60%,甲方发出整改通知书,不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
2、连续两次服务满意度低于60%,乙方同意甲方扣除十五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40%作为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并补齐合约履行保证金至十五万;
3、连续三次服务满意度低于60%,乙方同意甲方扣除十五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60%作为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属于合同严重违约,乙方同意解除合同,甲方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聘新物业。
两点要求:①参加测评业主户数不得低于业主总户数的50%;②首次测评启动时间为入驻半年后,给足新物业足够整改提升缓冲时间。
5.本合同签署后,在规定时间内中选物业服务企业未实际入驻甲方小区的,视为合同违约,存在合同履约保证金被陆续扣除的风险,保障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合同编号:
物业服务合同
签订日期: 2023 年 月
签订地点:温哥华花园六期小区
根据《民法典》、《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以资双方恪守执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一)物业名称:【温哥华六期】
(二)物业类型:【高层+别墅+商业】
(三)坐落位置:【xxxxxxx】
(四)占地面积:xxxxxxx.xx平方米;建筑物总面积(专有部分面积):xxxxxxx.xx平方米;业主总户数:1650户,其中住宅xxxx户,非住宅户xxxx户,绿化率:xx.xx %,绿化面积:xxxxx平方米。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
(五)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双方依法享受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条 基本要求
1.日常服务应符合《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2.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派驻本小区的物业经理应在乙方物业服务企业入职2年以上,且具备一年以上四川省内其他同等规模小区经理任职经历。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3.科学合理配备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人均管理面积2500—2900㎡,鼓励引进科技技术(如巡逻车、扫地车、APP等)提高相应服务标准。
4.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方案和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秩序维护等制度。
5.按规划要求使用物业管理用房,不擅自改变用途。
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计算机等办公设备。每天12小时有管理人员接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7.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公示24小时应急服务电话。急修20分钟内到达现场,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100%,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8.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应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9.按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公布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0.每年进行2次以上业主满意度测评,覆盖率达到85%以上,履约满意率达到85%以上,对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适时整改。
11.客观真实做好公共收益的收支账务及定期公布,按规定使用公共收益。
12.能提供并公示3种以上(含3种)便民(无偿)服务;重要节假日进行专题布置,每年组织3次以上(含3次)社区活动。
第三条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维护
1.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运行、检修和保养等记录齐全。
2.定期检查、巡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使用状况,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3.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楼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等,发现问题,主动及时维修养护。每周巡查1次房屋外檐、门窗,保持楼内共用部位玻璃、配件完好,开闭灵活。每周巡查1次围墙、楼内墙面、顶面,遇有损坏,及时修补。每月检查1次雨水井、化粪池,保持畅通。化粪池每年清淘2次。每周巡查1次场地、道路平整通畅,发现损坏按规定修复。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管理规约要求,建立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应及时劝阻。若劝阻无效,应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主管部门。
5.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的,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6.有安全标识、管理标识,标识完好。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楼栋及单元(门)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7.消防设施设备及应急发电机组处于完好状态,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
8.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接到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修后,2小时内修复。
第四条公共秩序维护
1.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仪容仪表整洁规范,语言文明规范,配备对讲装置。专职保安人员,以中青年为主,45周岁以下的占总数的75%以上,且均不超过55岁。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
2.小区各出入口24小时值守,其中主出入口7:00—19:00立岗,不倚不靠,并有详细的交接班记录;对外来机动车实行询问登记。
3.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重点部位应设巡更点,监控中心有巡更记录。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至少巡查1次;实施24小时监控。
4.小区设有监控中心,应具备4项技防设施,如录像监控(监控点应至少覆盖单元进出口、小区主要道路出入口)、楼宇对讲、门禁系统、防翻越等,监控中心24小时开通,并有人驻守,注视各设备所传达的信息,监控视频应保存一个月以上。
5.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完善的指示牌和地标,车辆行驶有规定路线,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和停放。
6.对进出小区的装修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7.建立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接到火警、警情和住户紧急求助等异常情况时,5分钟内赶到现场,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五条保洁服务
1.按楼栋单元设置垃圾收集点,每日清理1次。垃圾袋装化,垃圾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2.室外果皮箱、垃圾桶合理设置。每日清理2次、擦拭1次。箱(桶)无满溢、无污迹、无异味。
3.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2次;楼道、共用架空过道每日拖拭2次;消防通道每两日拖拭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月清洁1次;楼道灯每两月清洁1次;庭院路灯每月清洁1次。
4.楼梯扶手、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部位每日擦拭1次,目视无灰尘、明亮清洁。
5.消毒灭害,每月对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1次,每月度灭鼠1次。
6.小区内主干道、广场、共用架空层等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循环保洁,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
第六条绿化养护管理
1.绿地保存率100%。
2.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每年普修5遍以上,杂草、杂物面积不大于5%。
3.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4.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每年喷洒药物不少于3次。
5.花卉、绿篱、树木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无枯枝死杈。
6.花卉布置一年不少于3次(含3次)。
第七条甲方业主需要调查参考
1、为了改善项目物业服务,中选物业服务企业可于物业合同签订前向本项目业委会书面提出安防、园区、设备、小区管理等方面改善建议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方案,方案合理,可实现性强。
2、中选物业服务企业可针对项目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问题,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中应包含但不限于整改标准、资金投入量、整改完成时间及验收标准)。
3、投入资金项目整改周期不得超过12个月,建议在6个月内完成。
竞选文件中的整改方案须为实施性整改方案,并作为中选后正式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的附件,竞选人应慎重对待。
第八条暂无
第三章 物业服务等级及费用
第九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应达到《四川省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中【xx】级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请按照《四川省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制定附件提交)。
第十条 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用选择以下方式:
(一)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公区水电公摊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或使用人按其房产证载明的建筑面积缴纳,具体标准如下:
(1)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x.x元/平方米/月,现资费标准:1.5元/月·平方米;
(2)商铺、幼儿园物业服务费:x.x元/平方米/月,现资费标准:3.0元/月·平方米;
(3)地下车位管理费:xx/个/月,现资费标准:50元/个/月;
(4)小区临停车位收费:xxxxx,现有资费标准参考:露天车位包月:280_元(辆):临停30分钟内免费,临停2个小时内收费2元,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累计计费;
如物业企业报价有遗漏,乙方同意以甲方业主过去六个月内实际缴费资费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商业物业收费或成本中未包含能源消耗的,应独立计量核算,据实向相关业主分摊计收。
第十二条 住宅公共水电公摊包含在物业服务费用中,不再另行计费。
第十三条 本合同实际履行之日起,物业服务费或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承担。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相关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应承担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当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原则上按月收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月十五日前履行交纳义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也可选择按季度、半年或者年度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应配合提供相应发票或收据。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业主转让物业时应结清物业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小区管理规约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地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应当书面催交,业主逾期仍未交纳的,乙方可以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小区室内规划停车位的物业服务费:(50)元/位·月,由车位产权人向乙方交纳车位物业服务费。车位产权人或使用车位的车主,只可将车位用作停放车辆,不得用作它用。
第十五条 乙方利用物业共有部位、有设施设备开展多种经营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按照下列规定开展:
(一)签约主体:乙方利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开展本物业可以开展多种经营而签署的相关合同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
(二)本物业可以开展多种经营的场地范围:利用小区公共区域或公共设备设施实施的经营性项目,如场地出租、空置房出租、架空层出租、通讯基站、临时摊位、公区广告位出租、公区停车位出租(指除产权车库业主产权车位之外的所有停车费收益)、以及小区红线范围内的其他公共收益等。上述范围内各类型、区域的场地有偿利用的最低收费标准按往来函件详情进行收费。
(二)电梯、电梯外大堂等部位设置广告要符合相关的规定。
(三)公共收益属全体业主共有,应独立核算、专户存储,定期公示。
(四)小区公共收益由甲方收取,全部进入业委会账户。甲方同意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甲方统一按30%比例支付乙方管理服务费。每季首月双方签字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结算上季应支付的公共收益管理服务费给乙方,乙方开具发票与甲方结算。双方按收益比例各自承担税费。对于物业作为租赁方缴纳的租金形成的公共收益部分不纳入公区收益分成。
(五)乙方要对所有与公共收益相关的合同建档保管,并每半年一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布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本物业禁止开展可能影响业主公共利益的经营性活动,具体包括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等活动。
(注:如乙方竞选响应文件中公区收益代办费条款更有利于甲方,按乙方竞选响应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七条 物业公共服务费用包含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小修费用。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公用上下水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空调、暖气干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监控设备、防雷设施、配电系统等。
第十八条 房屋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公共设施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费用,由业主建立的专项维修资金承担。
第十九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专有部分、专有设施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使用人按双方约定的费用标准及时支付。
第四章 装修管理及承接查验
第二十条 本物业区域业主(使用人)装修由乙方统一管理。
(一)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提前3天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守乙方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交纳装修保证金(其金额由双方约定)。自装修完毕之日,业主自行查验并向乙方报备,3个月后经乙方二次复验合格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装修保证金。
(二)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应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负责清运至市政垃圾处置场所。委托乙方清运的,清运费用10元/㎡。
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反装饰装修规定的行为,应当履行发现、劝阻、报告职责,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乙方承接物业项目进场时,应对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进行承接查验。物业承接查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其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乙方不进行承接查验的或未就承接查验相关事宜约定的,因房屋质量、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缺陷给业主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甲方和乙方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情况通过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的方式告知业主。乙方应当将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五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于乙方入驻提供服务时向乙方无偿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按规定用途无偿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如有用于其它经营性活动的,需甲方同意。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乙方应按照不低于20平方米,不高于70平方米的要求从物业管理用房中为业主委员会配置办公用房。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审定乙方拟定年度工作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并监督乙方组织实施。
2.协助乙方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3.代表全体业主每半年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一次,并向业主公布情况。
4.代表全体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5.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6.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7.每年组织业主对乙方进行“综合服务满意度测评。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督促前期物业向乙方移交以下纸质档或电子档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公共利益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配合做好相关业主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或合理期限内恢复原状。
3.听取业主、使用人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开展公益宣传教育活动。
5.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三)法律法规、本合同及管理规约等规定甲方享有和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或物业服务资金和其他费用。
2.根据业主或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并按约定收取报酬。
3.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并按约定比例提取管理服务费。
4.对业主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行为或违反《管理规约》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制止无效的可依法上报相关部门。
5.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委托专业务企业完成物业管理区域内机电设备维修养护、清洁卫生、园林绿化等专项服务,但是,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他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肢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乙方外包项目须在外包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及服务考核标准等报甲方备案(盖章纸质档及电子档)。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乙方向甲方提交盖章的竞聘文件(该竞聘文件为本物业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中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全面履行物业服务的所有事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向业主提供的特约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4.编制年度工作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5.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安全、环境、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6.依法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根据物业服务项目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故时,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
7.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时,不得有限制业主进出、限制人身自由等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当与其订立装饰装修协议,明确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监督落实。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规定的,及时发现、劝阻、报告。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并配合依法处理。
9.在合同期内按规定用途无偿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因管理用房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接收本物业后,按照管理实际要求,配置相关物业服务人员。如乙方配置的人员服务达不到约定的服务水平和要求,乙方应及时予以调配、更换。
11.乙方接收物业后,配备日常的维修工具,保证设施设备能及时维修。
12.乙方接收物业后,全面承担起物业服务事项。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管理义务,造成共用的设施设备故障,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3.本合同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或其他有权接收资料的主体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并按相关规定办理退场手续。
(三)法律法规、本合同及管理规约等规定乙方享有和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伍 年。本合同期限届满前90日内,甲方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是否续聘或重新组织选聘新物业。决定不续聘的,应当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依法决定续聘的,应当与乙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乙方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90日书面通知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
合同到期后,业主大会未作出续聘决定,也未另聘他人,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自动延续期间,业主大会或乙方决定不再履行本合同的,应当提前90日书面告知对方、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并向业主公示。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以下义务,并办理交接手续:
(一)向业主委员会或其他有权接收资料的主体移交物业档案、有关物业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等物业服务相关资料,以及物业服务用房和其他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无业主委员会的,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移交。
(二)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人员。
(三)结算物业服务费用和预收、代收的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收益等费用。
(四)结算委托专业务企业对设施设备、清洁卫生、园林绿化等开展专项服务的费用。
第八章 服务考核及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九条 考核方式
(一)日常考核。
甲方将按照物业服务管理标准(附件4)及人员配置(附件5)对乙方物业服务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将日常随机抽查与定期检查评估相结合,对服务标准未落实的,下发整改(奖惩)通知书(附件6),限期整改完成。若限期整改未完成,视违约严重程度进行每项50元--500元的处罚,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履约保证金不足15万元时,每季从应支付乙方的公共收益管理服务费中补足。扣除的处罚金进入业委会帐户,归业委会所有,设立物业服务奖励基金,用于对服务优良项目和人员的正向激励。
(二)定期考核。
1.综合服务满意度调查前,物业公司须通过甲方的小区公示栏和业主决策平台公告测评期内物业工作总结和物业管理提升计划;
2.为提高可操作性,双方同意采取业主印象综合服务满意度测评方法。在乙方入驻7个月后进行综合服务满意度测评,测评周期为半年或一年,甲方通过业主决策微信小程序平台、电话录音征求意见、书面等方式开展综合服务满意度(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调查(满意度调查只统计参与调查户数,不统计调查面积):
综合服务满意度 = 参与表决的(满意户数+基本满意业主户数)/参与表决的业主户数×100%;
服务满意度测评有效条件:参与表决的业主户数达到小区总户数的50%以上;
3.甲方同意按以下约定条款奖励乙方:
业主综合服务满意度达到65%及以上,甲方用甲方的测评周期公共收益的3%奖励乙方服务团队(乙方开票结算);
业主综合服务满意度达到75%及以上,甲方用甲方的测评周期公共收益的5%奖励乙方服务团队(乙方开票结算);
业主综合服务满意度达到85%及以上,甲方用甲方的测评周期公共收益的10%奖励乙方服务团队(乙方开票结算);
4.乙方同意按以下约定条款接受处罚:
(1)第二次服务满意度低于60%,甲方发出整改通知书,不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
(2)连续两次服务满意度低于60%,乙方同意甲方扣除十五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40%作为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并补齐合约履行保证金至十五万;
(3)连续三次服务满意度低于60%,乙方同意甲方扣除十五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60%作为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属于合同严重违约,乙方同意解除合同,甲方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聘新物业。
5.上述长效考核机制中,每次连续获得奖励的时间周期不得超过12个月,超出后如未继续开展服务满意度测评,甲方不再支付公区收益奖励;
第三十条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标准及缴纳方式
(一)为确保本合同得以认真履行,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由中选服务企业的竞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期间如因违约扣除部分,乙方同意甲方从应分配的公共收益管理服务费中补足。
(二)履约保证金的保证范围为乙方按本合同(含乙方竞选响应文件之承诺)的约定应履行的全部义务。
第三十一条 乙方无偿投入整改资金承诺
(一)乙方承诺投入整改资金( )万元(大写:( )万元整),用于对甲方小区无偿更新改造,乙方向业主大会提交的竞选承诺文件作为合同附件的组成部分。
(二)签订合同前,乙方将投入整改资金总额存入甲方业委会对公账户监管使用。
(三)投入的整改资金主要用于小区的公区建设,具体由乙方提出书面整改计划(含预算),然后交由业委会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评估决议后实施。全部整改计划应在【一年内】完成,如未按期完成整改项目,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已投入的整改资金,甲方不予退还。
(四)乙方提出的整改方案及预算,甲方评估后如发现严重偏离市场预算,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向第三方采购相同要求内容。
(五)乙方分期投入实际发生并支付后,甲方退还乙方等额发生金额直至承诺的整改投入金额使用完毕。
第三十二条 在合同执行期间或合同期满后离场清算之前,乙方单方面违约的甲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和整改投入监管余额资金。
第三十三条 履约保证金的退回
(一)如乙方违反主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由乙方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二)当乙方履约保证金扣除后不足15万元时,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公共收益管理服务费中补足1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额度。
(三)如乙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由甲方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履约保证金返还,并将已缴纳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四)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有关部门或行业组织协调。不愿协调或者协调不成的,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或司法程序确定。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物业服务费等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违规费用,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返还。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擅自利用共有部位、共有设施盈利,或者存在将公共收益全部据为己有、挪用等侵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返还收益等民事责任,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乙方或者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追究并配合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追究违法违规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责任,并要求其据实赔偿。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和业主对物业服务是否达到服务标准存在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也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乙方可以向物业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并要求其按每日万分之一 (计算方式:单月物管费金额*万分之一*欠费天数)承担相应违约金。
第四十条 双方约定,下列情形所致的损害,可以作为乙方减轻或免除责任的事由: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二)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三) 因维修、养护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有设施设备的使用等造成损失的(公共事务部门未通知的除外)。
(四)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有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五)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身原因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六)驾驶人员在禁停区域乱停乱放车辆,导致车辆毁损灭失的;
(七)属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共有资金列支范围,乙方已尽充分的说明告知义务,因业主未能就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未能及时维修、更新、改造物业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造成相关后果的。但乙方未依法或依约定及时组织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导致损失或扩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乙方提出书面建议要求修缮、改造专有或共有部位、设施设备或纠正不当行为,而甲方或业主未采纳(包括但不限于违章装饰装修、未及时维修或改造等)造成损失的。但乙方未依法或依约定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为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甲乙双方及双方工作人员对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不得利用获悉的商业秘密谋取利益。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第十章 双方其它约定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方或任何第三方根据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律师函、催款函、诉讼、仲裁文书,均应向本合同签署页的约定地址送达;其它通知,均可向本合同签署页的约定地址送达。按约定地址寄送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受送达人拒收或查无此人被退回的,不影响送达的效力。
第四十四条 如任何一方变更收款账户、开票信息、送达地址的,需在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书面通知送达前,一方按本合同约定信息履行的,对另一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十五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四十六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四十七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签订补充协议的,乙方应当告知业主,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且补充协议也应按规定与本合同一并备案。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包括乙方竞聘响应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物业项目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和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备案)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四条 本合同经“温哥华花园小区第二次业主大会”相关议题投票表决法定通过后生效,业主大会通过后如有实质性内容修订,需要再次提交业主大会投票表决法定通过方为有效。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超过【30】日,乙方没有实际入驻甲方物业区域,视为乙方首次违约,乙方同意甲方扣除总合同履约保证金的【15%】,【60】日后乙方没有实际入驻甲方物业区域,乙方同意甲方再扣除总合同履约保证金的【35%】,【90】日后乙方没有实际入驻甲方物业区域,乙方同意甲方扣除剩余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甲方视为本次物业选聘业主大会所做出的决定不再具有可执行性,甲方有权与获得法定通过的下一家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或立即召开新的物业选聘业主大会。经过延期如乙方实际入驻成功后,需补足合同履约保证金至十五万元。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向全体业主公开,电子版可提供给业主查阅。
附件:1-1.规划平面图
1-2.物业构成明细
1-3 乙方竞选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盖章):温哥华花园六期建筑区划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业委会主任(签章或签字):
甲方信息:
账户名称:温哥华花园六期建筑区划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开户银行:【请补充】
银行账号:【请补充】
地 址:【请补充】
联 系 人:【请补充】
联系电话:【请补充】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
乙方信息:
账户名称:【请补充】
开户银行:【请补充】
银行账号:【请补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 址:【请补充】
联 系 人:【请补充】
联系电话:【请补充】
附件1-1
规划平面图
附件1-2
楼栋构成明细
附件1-3
乙方竞选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