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1500字事迹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1500字事迹材料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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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1500字事迹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1500字事迹材料标题)

白云载志翩翩飞,

梦想乘风向前追。

志向坚定如山峰,

奋斗拼搏创未来。

国家励志奖学金1500字事迹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1500字事迹材料标题)

国家励志奖学金

白云载志,乘风前追。为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 评选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范围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02 |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宿舍整洁文明,被评为文明或优秀宿舍1次以上(含1次);

5.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并参与2022-2023学年评先评优创建活动);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已通过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7.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服务活动,一学年要完成不少于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03 | 申请和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9月15日-19日)

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个人事迹材料,在班级进行申请答辩,接受班级评议,答辩主要围绕2022-2023学年在思想、学习、工作等综合表现进行。结合班级评议小组意见,按照要求在全班范围内通报评议结果,无异议后辅导员上报学院审核。

(二)学院初审(9月20日-24日)

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广泛听取辅导员、学生意见后,按照下达的名额严格审核并确定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录《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对有异议者将由所在学院重新审核并提交复核意见。

(三)学校审核与公示(9月25日-10月9日)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对各学院评审工作小组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将各学院公示无异议的初审名单报学校审核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批。

04 | 申报材料及提交上报

学校审核通过后,将组织二级学院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国家励志奖学金系统”导入相关材料,最终以系统的资料和数据为依据。

1.《2022-2023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

2.《2022-2023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

3.《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电子版);

05 | 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奖助资金由学校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到学生本人广州建行账户。

惟实励新

希望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激励到

有理想、肯拼搏、愿奋斗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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