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与家长签订免责协议有效吗,幼儿园与家长怎么签协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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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与家长签订免责协议有效吗,幼儿园与家长怎么签协议呢

踏青是一种传统的春季活动,它可以让人们亲近自然,感受春天的气息。很多学校也会组织学生进行踏青活动,增进师生情感,培养学生的观察力和创造力。

不过,踏青活动也不是没有风险的,有时候可能会发生意外伤害,比如孩子在玩耍时摔倒或者被虫咬等。

幼儿园与家长签订免责协议有效吗,幼儿园与家长怎么签协议呢

这种情况下,孩子的家长能否要求学校赔偿损失呢?学校是否可以通过让家长签署免责协议来免除自己的责任呢?

李先生的女儿小红是北京市某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小红所在的班级组织了一次踏青活动,前往北京市郊区的一处公园。

在出发前,班主任让所有家长签署了一份《踏青活动免责协议》,其中明确规定:

家长同意让孩子参加踏青活动,并承诺对孩子在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或者其他损失不向学校或者教师提出任何索赔或者追究责任。

李先生虽然对这份协议有些疑虑,但是为了不影响小红参加活动,还是签了字。当天上午,小红和同学们在公园里玩得很开心。

但是,在下午返回学校的路上,小红不慎从公交车上摔下来,导致右手骨折。

李先生随后将小红送往医院治疗,并向学校提出赔偿要求。

学校则以李先生已经签署了免责协议为由拒绝赔偿,并认为小红摔伤是她自己的过错。

李先生不服,将学校诉至法院,要求学校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万多元。

一、《踏青活动免责协议》是否有效?

二、如何划分责任?

一、《踏青活动免责协议》是否有效?

根据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法约定因不可抗力或者一方过错造成损害时责任承担方式;但是,不能免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时的责任。

这条规定明确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约定责任承担方式,但是不能免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时的责任。

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自主权,同时也防止一方利用合同规避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踏青活动免责协议》是学校和家长之间订立的合同,其中规定了家长对孩子在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或者其他损失不向学校或者教师提出任何索赔或者追究责任。

这一条款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学校在组织踏青活动时,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和救助义务,

而孩子的伤害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孩子自己的过错造成的,那么这一条款就可以发挥效力,家长不能请求学校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学校在组织踏青活动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和救助义务,或者教师对孩子的伤害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那么这一条款就无效,家长可以请求学校承担责任。

二、如何划分责任

如果《踏青活动免责协议》无效,那么就需要根据规定:因行为人与受害人都有过错造成损害的,应当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这条规定明确了共同过错原则,在共同过错原则下,行为人和受害人都有过错时,应当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本案中,如果学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和救助义务,或者教师对小红的伤害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那么学校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而言,学校应当赔偿小红因受伤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赔偿小红因受伤而减少的收入或者增加的支出;赔偿小红因受伤而遭受的精神损害;以及赔偿小红因受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

但是,如果小红也有过错,比如没有遵守交通规则或者没有注意安全等,那么她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而言,她应当按照自己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比例的损失。

踏青活动是一种有益的文体活动,但是也不是没有风险的。我们在参加踏青活动时,应当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遵守活动规则和道德准则,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同时,我们也应当了解自己在踏青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

如果发生了损害事件,我们应当及时寻求合法有效的救济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快乐的踏青因为某种原因闹得不愉快,但这并不是什么难题,只要用心去改正,相信小朋友们也是会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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