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有国家颁布的药典—第一部由国家编订颁布的药典
唐代《新修本草》一书就是在此书《本草经集注》基础上进一步补充修订完成的。此书也有缺点和错误,如夹杂有道家的唯心主义观点,对北方药物了解不足等。《本草经集注》原书已,现存有敦煌残卷。但其主要内容在其后的《证类本草》和《本草纲目》中被引用和保存下来。
(二)《新修本草》隋唐时期政治统一,经济文化发展,内外交通发达,用药经验不断提高,外来药物日益增多,对药物学成就进一步总结成为客观需要。公元657年唐政府组织了苏敬等二十余人集体编修本草,于659年完稿,名为《新修本草》。这是我国政府颁行的第一部药典,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国家药典①。
《新修本草》共54卷,包括药图、图经、本草三部分,收载药物约850种。在编写过程中,政府曾通令全国各地选送所产道地药材,作为实物标本进行描绘。对古书未载者加以补充,内容有错者重加修订,并详述了药物性味、产地、功效及主治。因此,此书在一定程度上综合了民间的药物知识,内容丰富,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学价值。《新修本草》颁行后,很快流传全国,直到十世纪中叶《开宝本草》编成,才逐渐取代它该书在国外也有一定影响。公元713年,日本就有此书的传抄本,官方并把它规定为学医的必读课本②。该书原著已不全,现仅有残卷的影刻、影印本。但其内容保存于后世本草及方书的著作中。
①欧洲最早的佛罗伦萨药典于1498年出版;世界医学史上有名的纽伦堡药典于1535年颁发;俄国第一部国家药典颁发于1778年②日本律令《延喜式》905年记载:“凡医生皆读苏敬新修本草”又说:“凡读医经者,太素限四百六十日,新修本草百一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