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章管理制度,学校公章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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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章管理制度,学校公章管理制度汇编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发展。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制订此项审批制度,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大型活动的分类

大型活动包括校内举办的大型集体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参加的活动。校内大型活动由学校自行安排,不用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备,谁组织谁负责,坚持一岗双责,活动必须有方案和安全预案及活动前的安全教育记录,经学校负责人同意后,报学校安全主管处室或分管校长存档备案,学校主管处室或主管安全副校长要对报备材料进行审核,不规范的要纠正规范。集体外出活动要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备。

二、集体外出活动审批

凡组织学生到校外参加集体活动均属外出审批项目。乡镇学区所有下属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参加本学区组织的活动,且学生活动范围在本学区地域内的,由学区负责审批,报教育局安全科备案,活动参加人数超过50人的经学区和教育局审批,参加市级及以上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由教育局审批;局管单位由教育局审批。人数超过千人的大型活动及外出活动要由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审批,还应到公安局备案。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包括参观、纪念、体育比赛、文艺演出、学科竞赛、参观学习、校际交流、实习等一切外出活动。

三、集体外出活动审批程序

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按照“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业务、安全一岗双责、一岗同责。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开展一切校外集体活动的总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未经报批备案,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任何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

审批程序如下:

(一)学校提出申请内容

外出活动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会办后,明确专人做好七项准备工作,即(1)活动场地先期勘察,排查治理存在的隐患,确定风险点,进行评估;(2)学生活动前的安全教育;(3)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对风险点进行把控;(4)需动用车辆的,首先要查验运营企业、车辆、驾驶员资质证明,并签订用车协议合同;(5)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预案,预案要对责任人明晰职责,各风险点有专人负责(定岗、定责、定人);(6)参加外出活动学生的家长告知书签字回执;(7)校方责任险是否全覆盖。

在落实好前期七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学校填报《XX市学校校外活动审批表》,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提前一周进行备案审批。

(二)局审批备案程序

第一步到主管科室(幼儿园到幼教办,职教到职教科、校外培训机构到法制科,其他中小学到普教科),由主管科室负责人查看安全防范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学校相关材料并签署意见及签字。

第二步由分片包联副局长再次审核签署意见并签字。

第三步将签字同意后的审批表一式三份(市直两份),一份存法制安全科备案(含相关材料),一份学区备案,一份留本单位存档。

四、工作要求

(一) 经过审核批准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学校及举办者不得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扩大活动的规模,若确需变更活动相关时间的,应提前3天向审批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变更;若需变更活动地点和内容以及扩大活动规模的,应重新申请报批;取消集体外出活动的,应在原定举办活动时间之前按审批程序顺序告知审批部门。

(二)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思想,确保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和教育效果,如有下列情况一律不予审批:

1.责任人不清的不批: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严格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管理。校长要亲自审核活动报批材料,并在《XX市学校校外活动审批表》上签名(非手写无效);活动方案要明确全校、每段、每班带队责任人及具体职责(笼统的没有具体名单的无效);按规定每班至少配备2位在职教师带队(2位以下无效)。

2.地点和时间选择超规定范围的不批:学校开展集体活动要本着“安全、就近”的原则,集体外出活动时间不宜过长。组织学生参加全国、省、市各类比赛、演出等活动,必须凭教育行政部门正式文件通知。

3.安全教育与家长告知工作不到位的不批:学校在活动开展前要对师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增强师生遵规守纪和安全防范意识。活动前要事先与家长取得联系,将活动的时间、地点、要求、注意事项等告知家长,并要收回家长告知的签字回执,同时要求家长对孩子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征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活动过程中,要加强考勤和过程监管。

4.安全预案制订不具体不详细的不批:报批材料必须有具体活动方案、活动的安全风险评估、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安全预案应详细具体有针对性(模仿抄袭的不批)。活动前要全面了解活动场所的安全状况,室内活动一定要事前查看房屋结构、熟悉逃生通道。对于池塘、水渠等地理条件复杂、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或安全措施不能保证的地方,严禁组织师生前往活动。在极端恶劣天气和活动场所环境不明的情况下,严禁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安全预案要有隐患排查分析,体现全过程的安全管理(预案笼统的不符实际的必须修改完善)。

5.卫生、后勤等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的不批: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有具体后勤等安全保障措施,外出活动需要食宿的,需提前现场查看食宿场所及经营者的资质,不到无安全保障的食宿单位食宿。

6.承接单位不正规的不批:学生校外活动承接单位必须有资质并有学生带团经验。活动组织者要与委托承办的旅游公司、公交公司及其他车辆提供者签订含有安全要素的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7.驾驶员、车辆不符有关规定的不批:学生外出集体活动需要乘车(船)等交通工具的,应当用正规旅游公司、公交公司的车辆,租用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具有良好的车辆状况,选用安全驾驶三年以上、无重大违章记录的司机,外出活动途中对驾驶员驾驶行为应及时监督。必要时,学校应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建议部门提供警车引导或实施随车监管。严禁乘坐无牌无证车,严禁超载超速,禁止借(租)用无营运资质的交通工具。驾驶员、车辆信息不全或不能提供合格证明的不予审批。

8.未经批准,擅自外出,一切后果自负。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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