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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
少不了有些市民要操办开业、店庆等喜事
这时候
是否能燃放烟花爆竹来增添气氛?
答案显而易见,不可以!
但!
就是有人无视禁令,顶风放炮
1月1日当天
邳州警方又查处一起
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1月1日11时许,邳州市公安局东湖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中汇汽车城附近时,发现杲某正在店门口燃放烟花爆竹。经询问了解到,原来杲某明知该地点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但为庆祝店面开业,便心存侥幸点燃烟花爆竹增添喜气,没想到被民警抓了现行。东湖派出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杲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燃放现场
12月7日
邳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明确了禁放区域、禁放时间
以及相关处罚等规定
为贯彻落实《通告》精神
邳州市教育局
特致全市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们
一封信
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传统民俗之一,但在城镇区域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影响公共安全、污染环境,而且严重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为保障公共安全、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优化人居环境,按照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邳州市教育局现特向广大师生及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请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已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家园。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利用电子屏、微信、宣传单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让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大家自觉的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请全体师生及家长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市民。
邳州市教育局
2021年 1 月3 日
再次提醒
邳州这些区域禁止燃放
请大家一定要谨记!
2、已建成的高新区区域
3、全市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域
诚然,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
表达节日喜庆心情的形式
但,一声声震耳欲聋的烟花爆竹背后
存在着诸多隐患:
噪声扰乱市民假期休息
有被炸伤及火灾隐患
还对空气质量有影响!
郑重提醒广大群众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请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坚决说NO!!
来源:邳州教育、邳州公安微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