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文化和旅游厅;宁夏文化和旅游厅官网
来源:银川新闻网
11月22日,记者获悉,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3号)》精神要求,宁夏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区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所等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经营场所严格落实限流、限时、错峰、测温验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恢复开放。
《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文旅部门、单位(企业)要压实责任,科学精准研判疫情防控和恢复开放风险形势,进一步完善预案、细化措施、强化督导检查;全面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A级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所等按限流75%开放,引导市民和游客错时出行、错峰游览;严格执行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旅游景区恢复开放、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站)、旅行社、剧院等演出场所、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重点领域场所疫情防控指南要求,做到常态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
同时,文化旅游场所工作人员提醒游客、访客、观众配合做好实名登记、测温验码等措施,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体温异常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游客、访客、观众谢绝进入。景区加强客流引导,防止瞬时聚集,引导游客做好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旅行社加强游客全过程管理,做到轨迹可查询可追踪;各类公共文化场所、景区密闭建筑、星级饭店、所、演出场所等密闭空间、卫生设施、交通工具及游乐设备要加强通风消毒管理,控制接待上线;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线下举办会议和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确需举办的按程序报批;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推广分餐分筷、垃圾分类投放、看病网上预约等文明健康生活习惯。
记者 鲍淑玲
【责任编辑: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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