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职称和继续教育-连云港市职称和继续教育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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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关于资格条件

全面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我省新制定印发的各职称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二)关于时间界限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 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往年申报职称且评审通过时使用过的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均不能再次使用

(三)关于学历认定

1.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在参加职称评定时予以认可

2.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3.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中专结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可比照相应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

4. 各类培训班颁发的修业、结业、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可作为评审其专业能力的参考要素

(四)关于职业资格与职称制度衔接

各县区、市各主管部门要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 号)精神,落实好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要求

(五)关于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 号)规定执行

(六)关于急需紧缺人才考核认定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考核认定相应层级职称,高级职称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社规〔2018〕4 号)执行,中级职称按《连云港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实施办法(试行)》(连职称办〔2020〕1 号)执行。其中,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可以正常申报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须按正常申报渠道报相应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参加职称评审,不得申报考核认定

(七)关于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

1.同级转评须转岗满 1 年后方可申报评审,转评后须工作满 1 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原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同级转评后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需要提供转评后的经历、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

2.专业技术人才可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专业)职称

(八)关于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情况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时,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继续教育政策规定,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学时,并提供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打印)。专业课以各系统、各行业、各单位及各继续教育的业务培训为主

(九)关于持地方职称证书

对于学历不达标人员,取得地方职称初级满7年、中级满3年或高级满1年可以作为学历破格申报国家系列相对应中级职称

(十)关于职称初定

2022年及以后取得相应层级学历、2021年及以前取得相应层级学历但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符的人员(药学、中小学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等以及有行业准入要求的,以资格条件为准),申报初定,按以下条件执行:

1.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高中(职高)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 1 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 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 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按省有关规定做好过渡工作

(十一)关于持外地职称证书

持外地人社部门或经授权的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在我市同级转评其他系列(专业)职称或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提供证书、评审申报表或评审通过文件

(十二)着力推动数字经济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实行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与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效衔接,获得工程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 1 年参加相关专业职称评审

三、申报评审时间

(一)全市范围内中初级职称以及省下放部分高级职称评审、乡村教师认定及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考核认定工作原则上11月底前完成,不得跨年度评审。初定工作原则上在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分别于6月份和11月份进行

(二)市属各专业评审委员会初级职称考核认定、高层次和 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原则上与中级职称评审同时部署、同步进行,各县(区)初级职称考核认定评审工作由县(区) 职称部门自主确定时间

(三)各县区及市直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原则上 5 月底前,将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报经市职称办审核会签后下发,并通过本部门网站和连云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职称和继续教育平台向社会公布

四、申报平台

从今年起,依托“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全面推行职 称网上申报,同时报送纸质材料。申报人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栏目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子项目,或通过连云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职称和继续教育职称申报入口进入,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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