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教育局;株洲教育局投诉电话号码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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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教育局;株洲教育局投诉电话号码是多少

天元区

一、天元区2023年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株洲教育局;株洲教育局投诉电话号码是多少

(一)城区公办小学划片范围

请同步参考《天元区2023年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划片图(小学)》。

(二)城区公办初中划片范围

请同步参考《天元区2023年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划片图(初中)》。

(三)农村中小学划片范围

二、日程安排

说明:劳动合同是指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与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订的真实、合法、有效的正规劳动合同;个体经营者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凭证代替;网络经营者可用经营资质证明及纳税证明代替。

三、入学方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其父母就业等情况,实施划片入学、统筹入学或直升入学。

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新生纳入划片招生范围,按类别顺序依次派位。有房无户类新生根据片区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实行划片入学或电脑摇号派位至周边有学位的学校。无户无房类新生根据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

四、新生入学

(一)入学条件

入读天元区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且该学生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

入读天元区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入学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其父母住房或就业等情况,按下列顺序进行生源排序。

1. 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的户籍与房产均在天元区城区,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房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

2. 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的户籍属于天元区城区,且在株洲市城区(天元区、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含原云龙示范区,下同)内均无房产,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

3. 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在天元区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在株洲市城区以外,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为依据报名。其中,有多套住房的,以报名提供的住房为依据。有房无户类新生由区教育局根据片区学校保障前两类学生后剩余学位情况实行划片入学或电脑摇号派位至周边有学位的学校。

4. 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的户籍均在株洲市城区以外,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在天元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在2023年7月31日(含)前有效的天元区合法居住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插班生入学

(一)报名条件: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户籍在天元区,且适龄儿童(少年)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

(二)报名时间:2023年7月1日至7月15日

(三)报名方式:登录“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按户籍所属学校进行网络报名。

(四)派位方式:根据2023年秋季最新剩余学位情况,于秋季开学第二天,以符合条件的插班生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若片区学校剩余学位不足或没有,则由区教育局统筹派位至周边有学位的学校。

六、特殊情况入学

以下特殊情况经调查核实后,根据学位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一)本区农村进城购房户(含本区农村征地拆迁户)子女新生入学。

具体指天元区农村户籍(三门镇、雷打石镇、群丰镇)小一或初一新生的父母在天元区城区购买住房且实际居住,参照有房无户类新生于7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网络报名。

(二)符合条件的优待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市区两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高新区(天元区)重大投资者子女、高新区(天元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区属公办学校教师子女、投资建校方职工子女等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经各有关单位审核认定后,均须于7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网络报名。

(三)特殊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新生入学。

具体指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落户天元区城区集体单位的,或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户籍寄挂在天元区城区的,参照有户类新生于7月1日至15日进行网络报名,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于8月下旬统筹安排入学。

七、报名方式及步骤

网络报名有微信端和电脑端两种方式,推荐使用微信端报名(后续可以接收到报名系统统一推送微信消息)。报名入口仅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开放。

(一)微信端报名步骤:

家长在微信中搜索并关注“株洲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点击左下方的“报名入口”——跳转至湖南政务服务网个人用户登录页面,家长或学生进行登录或注册——登录成功后重新进入“报名入口”,跳转至“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点击“公办报名”——点击“天元区”——点击“公办小学报名”或“公办初中报名”——点击相应的学生类别——前三类新生点击进入对应划片学校后填报信息、无户无房类新生直接填报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二)电脑端报名步骤:

家长在电脑浏览器中进入“株洲教育网”,点击“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图标,其余步骤同上。

(三)符合条件的插班生报名:

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进行网络报名,具体报名步骤同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点击进入“有户有房”或“有户无房”,选择插班生本人户籍对应的片区学校后,在“是否插班生”选项选择“是”,准确填写2023年秋季就读年级。

八、报名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性质、周期要求

入学报名提供的房产产权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单独拥有或共同拥有,交房时间须在2023年12月31日(含)前,房屋产权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

天元区城区范围内的二手房(含继承、赠予的房产),如果自2021年1月1日起已用于原房主子女报名入学,则自其报名入学小学六年后二手房业主子女方能申请报名入小学,自报名入学初中六年后二手房业主子女方能申请报名入初中。同一业主的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

(二)户籍迁入时间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的户籍须在2023年6月30日(含)前迁至自己名下的天元区城区房产上。

(三)信息资料上报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为孩子报名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造成适龄儿童(少年)不能顺利入学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招生入学时间要求

报名、审核、派位、入学等招生环节均有时限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放弃学位后区教育局不再予以安排。

九、工作要求

(一)统一报名方式。义务教育学校使用全市统一的平台进行招生,从报名、审核、录取到派位,全部在同一平台中完成。我区农村学校在规定时间段接受家长现场报名,由区教育局审核后将农村新生名单录入报名系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未经招生平台完成招生流程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二)坚持均衡编班。按照标准配置班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均按株洲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在报名系统统一按照男女比例由电脑随机均衡编班,学校均衡配置师资。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杜绝出现56人(含)以上大班额。

荷塘区

荷塘区义务教育城区公办小学(新生)入学范围

荷塘区义务教育城区公办中学(新生)入学范围

一、报名及入学流程

(一)报名

入读荷塘区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按照时间节点,登录“湖南省人民政府一件事一次办”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湘易办”APP中“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如实填报相关信息。3所农村学校(黄塘、仙庾、龙洲)因条件不具备,暂时由学校接受报名,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名单报区教育局基础基教股备案审核,审核通过后录入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招生系统。

家长根据自身意愿在民办和公办中选择一项进行报名。荷塘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多轮多批次报名。在首轮民办义务教育报名中,对符合派位入学条件的学生人数超过派位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名单;符合派位入学条件的学生人数小于派位计划,则直接录取,并根据空余计划数进行第二轮报名和录取。

第二轮报名录取后,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期间,经市区两级教育局批准后,可启动第三轮报名。

(二)审核

入读荷塘区城区公办学校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这三类学生信息,通过“湖南省人民政府一件事一次办”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自动对接,网上审核,家长可通过“株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不动产信息。入读公办学校的无房无户等学生信息,由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各学校招生办网络审核片区内学生报名信息,再联合社区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组织学校招生工作人员上门落实片区内无户无房类新生居住证、务工证信息。

入读民办学校优先安排的配套楼盘业主子女、符合政策的优惠优抚对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资人子女及教职工子女,由学校申报名单,由区教育局审核后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入学

学校派位结果由区教育局通过招生系统、微信公众号、学校短信等方式向家长发布入学安排。家长收到入学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入学手续的办理,逾期未办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二、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荷塘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区招生,在荷塘区范围内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与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一)招生计划

根据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关于民办学校缩减在校生相关政策,依据荷塘区民办学校2023年度招生计划进行招生,确保荷塘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在2022年的基础上只增不降。

(二)招生范围

荷塘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区招生,在荷塘区范围内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与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荷塘区内有户籍或房产或居住证,或适龄少年在荷塘区内有学籍,可自愿在网上报名荷塘区内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三)招生方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一事一议”“一校一案”的要求,优先安排教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的子女入学。荷塘区民办学校招生必须符合荷塘区新生入学报名条件。报名后,区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对民办学校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派位入学。根据优先录取的学生人数,核定派位计划。符合派位入学条件的学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派位计划数,则由学校直接录取。对符合派位入学条件的学生人数超过派位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电脑随机派位由荷塘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和落实。

(四)录取流程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的报名,也不得再参与荷塘区公办学校报名。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收费。

(五)优先入学类别

1.符合政策的优惠优抚对象。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的政策,对有意向就读民办学校的优惠优抚对象,按政策优先安排入读,不再参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电脑随机派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资人子女及教职工子女。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资人及教职工子女,有意向就读本民办学校的,出资人提供出资证明,职工提供在岗证明,可优先安排入读,不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资人子女及教职工子女。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资人及教职工子女,有意向就读本民办学校的,出资人提供出资证明,职工提供在岗证明,可优先安排入读,不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

三、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入学条件

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该学生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入读初中七年级的学生必须是202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入学方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实施划片招生,统筹入学。

在荷塘区城区,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这三类学生纳入划片招生范围,按生源排序安排入学。对无户无房资格进行严格认定,根据学位情况和学生实际居住地,实行统筹安排入学。

(三)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在划定区域内按下列生源排序。

1. 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均在荷塘区城区,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

2. 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荷塘区城区且在荷塘区城区无房产,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

3. 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荷塘区,但在荷塘区城区内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为依据在房产所在辖区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有多套住房的,以监护人报名申请时登记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为依据安排入学。

4. 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株洲市城区内,但在荷塘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合法居住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剩余学位情况,实行电脑派位,统筹安排入学。

(四)入学证件

1.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户口本、出生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有户无房提供法定监护人和小孩无房证明。

2. 无房无户。户口本、出生证、居住证、明(明需提供在荷塘区合法有效的正规劳务合同,并由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五)特殊情况入学

以下特殊情况经核实认定后,根据学位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一)本区农村进城购房户(含本区农村征地拆迁户)子女新生入学。具体指荷塘区农村户籍(仙庾镇、明照街道)小一或初一新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荷塘区城区购买住房且实际居住,参照有房无户类新生于7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网络报名。

(二)符合条件的优待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消防救援人员、荷塘区企业高层次人才、荷塘区企业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经各有关单位审核认定后,均须于7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网络报名。

(三)株洲景炎初级中学(本校区)新生入学。根据区域内公办初中学校规划布局调整,2023年株洲景炎初级中学(本校区)和株洲景炎初级中学(水竹湖校区)同时招收初一新生,预计2024年秋季整体将株洲景炎初级中学(本校区)搬迁到新校区(水竹湖校区)。2023年株洲景炎初级中学(本校区)范围内前三类初一新生,如考虑到搬迁后路途问题,可以就近选择十九中或五中报名入学,报名后不再调整。

(四)特殊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新生入学。

1.挂靠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寄挂在荷塘区城区非直系亲属家或单位的,需回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或原户籍地就读。

2.房户分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均在荷塘区城区,但分属于不同学校片区范围,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和实际居住情况,安排入学。

(五)未在规定日期内网上报名的荷塘区户籍学生入学。具体是指网络报名结束后登记的本地户籍学生,如本片区学校学位已满,则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其他学校。

四、招生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性质、周期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不动产权证上土地用途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予的业主)子女(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入学,如果该套已经申请学位,在义务教育小学学段一个周期(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初中学段一个周期(3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在这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

(二)户口迁入时间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入学当年6月30日前迁入片区,由区教育局按照有户类别学生划片就近入学。

(三)信息资料上报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因材料不全,造成适龄儿童(少年)不能顺利入学的,由申请人承担。

(四)招生入学时间要求

报名、审核、派位、入学等招生环节均有时限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要求,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五、转学插班

荷塘区城区学校非起始年级的班级均达到或临近最大班额上限,城区公办中小学校原则上仅接收有户有房、有户无房类转学插班。有房无户类(转学插班生户籍在荷塘区以外)如有特殊情况,在有学位前提下,由区教育局统筹解决。区教育局将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8号)和湖南省《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466号)文件中的转学规定,在不出现“大班额”的原则下,根据户籍对应片区学校或周边学校相应年级的秋季最新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插班生入学。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日至7月15日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插班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人民政府一件事一次办”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湘易办”APP中“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进行网络报名。

六、报名条件及日程安排

芦淞区

芦淞区2023年公办小学招生范围

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范围示意图

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范围示意图

芦淞区2023年公办初中招生范围

一、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适龄儿童(少年)的年龄、户口、居住、学籍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和学籍符合以下条件。

(1)小学:年满 6 周岁(2023年 8月 31 日之前)且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

(2)初中:202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2.提供以下至少一项证件或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芦淞区范围内的户口本。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芦淞区范围内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

(3)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芦淞区范围内的合法居住证。

二、入学方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实施划片入学、统筹入学、直升入学、依照优惠优抚政策入学、捆绑派位入学。

1.划片入学。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实施划片入学。

2.统筹入学。无户无房类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交通便利、保障入学”原则统筹入学。

3.直升入学。购买了已签署配套入学相关协议楼盘房屋,且拥有100%产权并实际居住的业主子女,依配套入学协议直升入学;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且申请就读本校初中部的小学毕业生,向本校提出申请,经审批可直升入学;参与公办初中小、初衔接试点校(项目)的小学毕业生,经审批后可直升入学。。

4.依照优惠优抚政策入学。适龄残疾儿童、现役军人子女、教职工子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市区两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经审定的重点项目和企事业的高级人才子女等优惠优抚对象,按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5.捆绑派位入学。同年级双(多)胞胎子女实行捆绑派位入学。

三、入学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各类生源按照以下顺序入学。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在芦淞区范围内,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芦淞区范围有房产的,按有户有房类认定。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在划定片区内学校入学。

2.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在芦淞区范围内,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芦淞区范围没有房产的,按有户无房类认定。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在划定片区内学校入学。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在芦淞区范围以外,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芦淞区范围内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的,按有房无户类认定。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所在地为依据,在划定片区内学校入学。如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数,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入学,未派中学位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入学。有户有房类,如房产与户籍不在同一地址,可参照有房无户类排序入学。

4.无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在芦淞区范围以外,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芦淞区范围没有房产,但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合法居住证的,按无房无户类认定。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交通便利、保障入学”原则统筹入学。

四、入学流程

1.网上报名。所有入学对象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全市统一的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家长应提前准备好户口本、房产证明、居住证明等证件和材料,按系统提示和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方式请点击以下链接查阅:https://mp.weixin.qq.com/s/FvJvxbmVV8V6I87ysVE6lA

2.资格审核。家长提交报名信息后,系统将通过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对接核验户籍和不动产信息,并反馈核验结果。系统核验未成功或未进行核验的,家长应按系统通知的时间和要求,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人工核验。

3.电脑派位。学生报名信息经审核通过后,根据入学方式按照生源排序进行电脑派位。入学对象派位成功后,系统将通知派位结果。

4.确认入学。家长应及时查收系统派位结果通知,并指导孩子做好入学准备,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带孩子和相关材料到派位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五、注意事项

1.关于户籍的认定。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入学当年6月30日前迁入片区,则按照有户类别学生划片入学,在此之后迁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按有房无户排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按无房无户排序;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在芦淞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芦淞区的,在芦淞区有房产的按有房无户排序,无房产的按无房无户排序。适龄残疾儿童、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市区两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经审定的重点项目和企业的高级人才子女等优惠优抚对象,按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2.关于房产的认定。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不动产权证上土地用途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公办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予的业主)子女(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入学,如果该套已经申请学位,在义务教育学段一个周期(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在这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且申请就读本校初中部的小学毕业生,须向本校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审批,可直升入学。

3.关于居住证的认定。无房无户类报名时应提交合法居住证,经由系统核验通过的居住证才能认定为有证。租房合同、营业执照、居住证办理证明等材料,不能认定为有合法居住证。

4.关于转学插班。因实际居住地发生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转学插班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提出申请。报名信息经审核通过后,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交通便利、保障入学”原则统筹入学。由于城区学校学位严重紧张,申请转学插班时,家长须考虑派位到城郊或乡村学校就读的可能。遵循教育科学规律并根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原则上五、六年级、九年级均不接受转学插班。

5.关于时限要求。报名、审核、派位、入学等招生环节均有时限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二、民办(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域内有户籍或房产或居住证,或适龄少年在芦淞区内有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流程

符合外国语学校直升入学、优惠优抚入学条件的优先录取。根据优先录取的学生人数,核定派位计划,报名学生数小于或等于派位计划数,由学校直接录取报名学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则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已被外国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的摇号和公办学校的派位。

三、优先入学类别

1.依照优惠优抚政策入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教职工子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的政策,对有意向就读外国语学校的优惠优抚对象,按政策优先安排入读,不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

2.直升入学。在原外国语小学部就读的毕业生,有意向就读外国语学校的,可直升入学。若直升生报名人数超过提供的学位数,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名单。

三、日程安排

6月11—18日,民办学校开始网上报名。

6月15日,公布派位计划。

6月21日,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6月22—23日,已经被外国语学校录取的学生缴费确认入学。

7月1日8:00,公办学校开始网上报名开始。

7月15日24:00,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适龄儿童(少年)网上报名截止。

8月1-5日,符合条件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学生和符合政策的优惠优抚对象确认入学。

7月31日24:00,无户无房类适龄儿童(少年)网上报名截止。

8月21-25日,无户无房类确认入学。

石峰区

石峰区2023年公办学校招生划片图

石峰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和计划

说明:2023年石峰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没有招生计划。

石峰区各镇街社区、村2023年招生学校查询表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入学条件

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年满6周岁(即入学当年8月31日之前出生),且该学生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是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报名应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或居住证等资料。

(二)入学方式

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实施划片入学和统筹入学。

1.划片入学是指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学生纳入划片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按照单校划片的生源排序安排入学。

2.统筹入学包括多校划片统筹派位和优惠优抚入学。区教育局先对第四类无房无户学生进行资格认定,再根据各个学校剩余学位分布、学生实际居住地合理多校划片,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派位,确保该类学生入学平稳有序、公开公正。

适龄残疾儿童、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市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区级认定的重点企业人才子女等优惠优抚对象,根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三)生源分类及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在划定学区内按下列生源排序。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石峰区的户籍和房产,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石峰区且无房产,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石峰区购买住房(拥有100%产权)并实际居住,但户籍(非芦淞区、天元区、荷塘区户籍)没有迁入石峰区的,以不动产证(房屋产权证)或备案购房合同所在地为入学片区。有多套住房的,以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的产权房屋所在地为依据入学。

4.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石峰城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石峰区内居住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用多校划片方式统筹派位入学。

(四)入学证件要求

1.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户口簿(如新生户口簿中户主不是其父母的另需)、不动产证(房屋产权证)或备案购房合同。

2.无房无户:户口簿(如新生户口簿中户主不是其父母的另需)、居住证。

(五)其他情况

1.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各类优抚对象的政策,国家、省、市关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区级重点企业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名单,经审定后提前导入报名系统,家长报名时系统自动核验。

2.集体户籍和挂靠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石峰区单位集体户籍的,或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寄挂在石峰区非直系亲属家或单位的,不认定为有户类生源,可回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或房产地)或原户籍地就读,也可报名后等待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外籍入学。外国籍和港澳台籍学生参照有房无户或无房无户方式入学。

4.房户分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均在石峰区,但分属于不同学校片区范围,家长选报报名房产所在片区学校的,由区教育局根据所报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逾期补登。网络报名结束后登记的本地户籍学生,如本片区学校学位已满,则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二、报名与审核

(一)报名

义务教育学校使用全市统一的平台(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进行招生,报名、审核、录取、派位全部在同一平台中完成。株洲市报名入学业务系统已集成在湖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以及“湘易办”超级服务端“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的“入学”服务主题场景中。

招生平台直接与市学籍平台对接,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未经招生平台完成招生流程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公办学校7月1日开始网络报名,每个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公办志愿信息。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学生在7月15日前完成报名;无房无户这类学生在7月31日前完成报名。

(二)审核

报名公办学校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这三类学生信息,通过市公安局的户籍信息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不动产信息,系统数据自动对接,网上审核。家长可通过株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不动产信息。

报名公办学校的无房无户类新生和转学生报名信息,在8月中旬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审核。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性质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作为入学依据的房产,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不动产权证上土地用途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予的业主)子女(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入学,如果该套已经申请学位,在义务教育学段一个周期(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在这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

(二)户口迁入时间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6月30日前迁入片区,按照有户类别学生划片就近入学。

(三)信息资料上报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填报的信息和现场审核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因材料不全,造成适龄儿童(少年)不能顺利入学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招生入学时间要求

报名、审核、派位、入学等招生环节均有时限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四、转学有关规定

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8号)文件规定办理转学手续,杜绝转学造成大班额。符合条件的转学生,如转入学校学位已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并责成接收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

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转学生和新生报名同步进行,2023年7月1日—7月31日在“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平台报名(所需证件参照新生户籍、房产和居住证要求提供),8月中旬由区教育局审核、分派学位。

石峰区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

017月1日08:00株洲市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开放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含转学生)报名;

027月15日24:00,有房有户、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适龄儿童(少年)新生网上报名截止;

037月31日前,区教育局审核招生平台中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报名信息,安排符合前三类条件学生和落实符合政策的优惠优抚对象入学;

047月31日24:00,无房无户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新生及转(入)学生网上报名截止;

058月20日前,区教育局统筹派位符合入学条件的无房无户新生及转学生入学;

068月29日前,区教育局完成电脑随机编班。

渌口区

渌口区义务教育城区公办小学(新生)入学范围

渌口区义务教育城区公办中学(新生)入学范围

渌口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及城郊学校招生范围

一、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入学条件

小学: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且该学生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

初中:202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入学报名应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或居住证等资料。

(二)入学方式

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实施划片入学、统筹入学和直升入学。

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学生纳入划片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按生源排序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对无房无户资格进行严格认定,根据各个学校剩余学位分布、学生实际居住地合理划片,确保学生相对就近入学。学生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学位的,实施电脑派位。要制定具体的电脑派位方案,确保无房无户入学平稳有序、公开公正。

适龄残疾儿童、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市区两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惠优抚对象,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渌口区重大投资者子女、渌口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高管子女等由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渌口区公办学校教师子女可申请调剂到任教学校就读。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若初中部学位不能满足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入学需求,有直升意愿的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若初中部招收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后,学位仍有空余,可接收划定片区内学生。

(三)入学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在划定学区内按下列生源排序。

1. 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渌口城区的户籍和房产,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入学。

2. 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渌口城区且无房产,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入学。

3. 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渌口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城区,以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有多套住房的,以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

4. 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渌口城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合法居住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用多校划片方式统筹安排入学。

四、入学证件要求

1.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户口本、不动产证(房屋产权证)或备案购房合同。小学一年级新生另需。

2. 无房无户。户口本、居住证。小学一年级新生另需。

五、其他情况

1.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各类优抚对象政策,国家、省、市关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区级重点企业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名单,经审定后提前导入报名系统,家长报名时系统自动核验。

2.外籍入学。外籍和港澳台籍学生参照有房无户或无房无户方式入学。

3.逾期补登。网络报名结束后登记的本地户籍学生,如本片区学校学位已满,则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二、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根据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相适应的原则,合理确定今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确保本区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在2022年的基础上只增不降。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或在办学水平评估中整改后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不得招生。

(二)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统一管理,不得跨区域招生。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域内有户籍或房产或居住证,或适龄少年在本区域内有学籍,可自愿在网上报名本区域内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三)招生方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一事一议”“一校一案”的要求,优先安排配套楼盘学生、教职工子弟、符合政策的优惠优待对象、九年一贯制和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直升初中生入学,根据优先录取的学生人数,核定派位计划,报名学生数小于或等于派位计划数,由学校直接录取报名学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则实行电脑随机派位,严禁线下违规招生。

(四)录取流程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多轮多批次报名和录取。在首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时,若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名单;报名人数小于派位计划,则直接录取,并根据空余计划数进行第二轮报名和录取。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的报名,也不能再参与公办学校报名。

三、新生报名与审核

(一)报名

所有入读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登录“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或登录“湘易办”超级服务端“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的“入学”服务主题场景中,在网上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报名。

民办学校6月11日开始网上报名;公办学校7月1日开始网络报名,每个学生只能填报一所公办志愿学校。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学生在7月15日前完成报名;无房无户这类学生在7月31日前完成报名。

(二)审核

报名公办学校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这三类学生信息,通过与区公安局的户籍信息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不动产信息系统数据自动对接,网上审核。无房无户类学生信息,由区教育局现场审核。

报名公办学校的无房无户类新生报名信息,在8月1日—4日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审核。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性质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作为入学依据的房产,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不动产权证上土地用途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予的业主)子女(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入学,如果该套已经申请学位,在义务教育学段一个周期(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在此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

(二)户口迁入时间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6月30日前迁入片区,按照有户类别学生划片就近入学。

(三)信息资料上报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填报的信息和现场审核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因材料不全,造成适龄儿童(少年)不能顺利入学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招生入学时间要求

报名、审核、派位、入学等招生环节均有时限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五、转学有关规定

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8号)文件规定办理转学、休学手续,杜绝转学造成大班额。符合条件的转学生,如转入学校学位已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并责成接收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

渌口区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城区插班生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8月7日-11日,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基教股204室进行现场报名(所需证件参照新生户籍、房产和居住证要求提供),8月中旬由区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进行审核、公示、分派学位。

六、渌口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日程安排

(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6月10日前,区教育局审核上报的配套楼盘业主子女、本校教职工子弟、符合政策的优惠优抚对象子女的有关资料,将符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和本校小学直升初中的学生名单导入招生平台;

6月11—18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首轮网上报名;

6月14日24:00,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配套楼盘业主子女、本校教职工子弟、符合政策的优惠优抚对象、本校小学直升初中等优先入学类别网上报名截止;

6月15日,区教育局根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入学报名情况,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首轮报名的派位计划;

6月21日,各县市区教育局对首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报名学生,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首轮派位结果;

6月22—23日,已经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首轮录取的学生家长,前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缴费确认入学;

6月25日,区教育局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剩余招生计划;

6月26—27日,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轮网上报名;

6月28日,区教育局对第二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报名学生,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第二轮派位结果;

6月29—30日,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轮录取的学生家长,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缴费确认入学。

(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7月1日8:00,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开始。

7月15日24:00,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适龄儿童(少年)网上报名截止。

7月31日前,区教育局审核招生平台中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类报名学生信息,安排符合条件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学生和符合政策的优惠优抚对象入学。

7月31日24:00,无户无房类适龄儿童(少年)网上报名截止。

8月18日前,区教育局审核招生平台中的无户无房类报名学生信息,统筹安排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入学。

8月29日前,区教育局完成电脑随机编班。

来源/株洲教育

编辑/筱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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