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教育局官网(颍上县教育局官网公告)
各中心校、县直学校(园)、局机关及二级机构: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有关文件和颍上县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颍上县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发挥优秀教育教学人才的带动作用,按照《阜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定管理办法》(阜教人〔2023〕57号)和《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基础教育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教人函〔2023〕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阜阳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对象
全县在编在岗从事教育教学或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且获得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教坛新星”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包含职业学校教师,职业学校评选文件由阜阳市职业与成人教育中心单独下发)。
二、评选推荐名额及构成
中学(含初中、高中):学科带头人10名、骨干教师31名;
小学(含幼儿园、特教学校):学科带头人14名、骨干教师41名。
评选推荐指标将根据各学段各学科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进行核定,具体评选推荐指标以颍上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https://www.ahys.gov.cn)公示为准。
已经获得阜阳市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可以重新申请认定考核,重新申请认定市级学科带头人不受年龄和本次评选分配名额指标限制。近三年内已获得市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重新申请认定,破格申报市级骨干教师的,须在分配名额内推荐。
三、评选推荐条件
按照《阜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定管理办法》(阜教人〔2023〕57号)(附件1)第二章相关条件执行,且必备以下条件:
1.申报市级“骨干教师”必须具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或市级及以上“教坛新星”荣誉称号;
2.申报市级“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市级及以上“教坛新星”或“骨干教师”荣誉称号。
3.年龄。名师在55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重新认定人员除外)在50周岁以下、骨干教师在45周岁以下。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三年内,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2)因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处分期未解除的;
(3)其他不应评选的情形。
四、评选推荐程序
1.学校初评。学校根据相关推荐条件进行初评把关,不符合条件
要求的不得推荐。
2.量化赋分。县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符合申报条件标准且申报条件人数高于评选名额时,按照《颍上县第三批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量化考评标准》(附件7)对申报材料进行量化赋分,符合申报条件人数不高于评选推荐名额时,不再进行量化赋分。获得颍上县第三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荣誉称号的,原赋分结果有效,不再重新赋分。
3.拟推荐人选。根据市局分配指标,结合颍上县各学科推荐指标,按照量化赋分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学科拟推荐人选,如量化赋分结果相同的,依次按优质课、专业及论文获奖分值、科研课题、表彰类、年度考核、学生获奖的顺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荐人选,如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确定。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推荐到市教育局参加评审。
4.业务考核。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申报者的考评课教学。考评课教学成绩低于80分,不予申报。
已经获得阜阳市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重新申请认定考核不参与业务考核。
五、时间安排和材料要求
2.上报地点:颍上县教师进修学校
3.单位材料
(1)评选推荐小组名单、方案、评审工作小结、《评选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报材料内,一份上交县教育局)、《阜阳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花名册》(附件3)、《阜阳市学科带头人认定考核汇总表》(附件6)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签字验印方可报送,电子版发至邮箱ahys2009@126.com。
(2)公示材料(含公示网页截图、照片等)。
4.个人材料
①学校全面考核推荐意见;②近三年度考核证明(由中心校或县直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且主要负责人签字验印即可)、评选材料真实性承诺书;③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核表、继续教育证等;④教龄证明、2年及以上班主任、共青团、少先队辅导员等工作经历证明;⑤2022年—2023年学年度两个学期原始教案和听课记录。;⑥近5年以来教育教学成绩及教研科研成果材料; ⑦《阜阳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评选表》(附件4)、《阜阳市学科带头人认定考核表》(附件5),一式一份,放入申报人档案袋内。⑧指导青年教师材料;⑨按照评选条件、标准,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总结等。
5.相关说明
1.重新认定市级学科带头人填写《阜阳市学科带头人认定考核汇总表》(附件6),申报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填写《阜阳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花名册》(附件3)。
2.资格资历、《阜阳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评选表》(附件4)、《阜阳市学科带头人认定考核表》(附件5)等单独存放,待县教育局审核验印后存入个人申报材料中。
3.推荐人选的个人资料(其中涉及到学历资历、表彰和教科研获奖证件、证书的,提供复印件,由所在中心校或县直学校(园)审验并加盖单位印章,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按照“基本条件”“教育教学成绩”“教育科研成果”等分类规范整理装订成册。
4.关于近5年来教育教学成绩、教科研成果及其他相关材料起止时间要求,指2018年12月31日以来取得的相关成绩、成果。
5.关于近3年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要求,指2020年、2021年、2022年继续教育合格,取得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6.关于能否提供电子教案问题,可以提供电子教案。但是学校建立要有电子教案管理制度,定期对教案进行检查(验印),教师撰写的要有教学反思,教案有圈点批注,证明实际使用。
7.关于幼儿园教师需承担市级半日观摩活动问题。鉴于近年来我市很少开展幼儿园教师半日观摩活动,对幼儿园教师需承担市级半日观摩活动不做硬性要求,各单位要灵活把握。
8.关于担任班主任、共青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等佐证材料问题,担任班主任需提供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担任共青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需提供上级团组织相关文件。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备,认真组织,成立遴选小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进行考查、申报材料审阅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审。
2.评选推荐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认真按照《条件》规定,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3.推荐工作要做到“两倾斜一平衡”,即做到向一线教师倾斜,向乡村教师倾斜,要注意学科间的平衡。
4.各单位在按要求做好“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本单位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形成扎实的教育人才梯队,促进教育人才的可持续发展。
5.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评选推荐有关文件。在充分酝酿提名的基础上,结合个人业务素质、教育教学实绩等,全面考核,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名单要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后,将要求的相关材料报县教育局。
颍上县教育局
2023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