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起诉书、房产继承起诉书怎么写模板
民事起诉状
原告一:王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天津市河西区××××号楼×单元×××号,联系方式: ××××。
原告二:孙某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天津市河西区××××号楼×单元×××号,联系方式: ××××。
被告一:王某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天津市南开区××××号楼×单元×室。联系方式(法定代理人吴某某的联系方式):××××。
被告二:吴某某(王某丹之法定代理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天津市南开区××××号楼×单元×室。联系方式:××××。
案由:法定继承纠纷
诉讼请求
1、判决两原告依法继承王某亮名下的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号楼×单元×室房屋(房屋价值暂估:300万元,具体价值可由原、被告协商或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具体方案为:可将房屋所有权判归两被告,由两被告给予两原告相应折价款);
2、判决两原告依法继承王某亮、吴某某名下银行存款中属于遗产部分的相应份额;
3、判决两原告依法继承其他属于遗产部分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王某亮与吴某某名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等);
4、判决依法分割王某亮所在单位发放的抚恤金120000元;
5、本案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两原告系夫妻关系,被继承人王某亮系两原告之子。两被告是母女关系,分别系被继承人的女儿、妻子。被继承人王某亮因病于×年×月×日去世,生前未留有遗嘱。
在王某亮与吴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有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号楼×单元×室房屋房产。另外,王某亮与吴某某名下的存款、王某亮与吴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等,按照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属于遗产的部分,应由各继承人依法继承。
被继承人所在单位已经实际发放给吴某某的抚恤金共计120000元,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确定的抚恤金发放对象,两原告作为被继承人的父母完全有权主张相应的份额。请人民法院参照《民法典》关于法定继承的规定,依法处理。
在王某亮生病期间,均是由两原告进行照顾,且被继承人生前一直与两原告共同生活,在分割遗产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三款规定,两原告应当多分。因王某亮生前与吴某某夫妻感情出现严重问题,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吴某某作为王某亮的妻子,既未与王某亮共同生活,也未尽到对王某亮的扶养义务,就遗产部分应该少分或不分。
就继承事宜,两原告与被告吴某某经过协商,因吴某某所提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且严重损害两原告所享有的继承权益,从而导致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两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支持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法定继承纠纷法律指引:《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