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房产证、株洲房产证办理流程
昨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从6月27日起,我市城区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安国发言)
(新闻发布会现场)
此前,购房者买房后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证书上。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安国说,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主要是为了解决分散登记的诸多弊端。分散登记,容易出现产权交叉、重登漏登、重复抵押等问题,影响不动产交易安全。
目前,株洲城区范围设河东、河西两个受理网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纯土地)业务在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受理,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房地一体)登记的业务在市房产大厦二楼大厅受理,集体土地相关业务在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办理。云龙示范区的集体土地相关业务在云龙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国土建设部窗口受理。
(《不动产登记证明》样本出炉,证书的外页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字样。来自@国土之声)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已依法发放的各类证书、证明继续有效。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坚持“不变不换”和方便企业、群众的原则,做到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等到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证书。不会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不会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不动产登记证明》样本内页)
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时,申请人应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株洲发布 实习记者 李敏 通讯员 陈岱)
重要的事情再说一遍:
不动产证启用后,已依法发放的房产证等各类证件、证明继续有效,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只要房产不涉及变更、交易等事项,不需要特意去更换成不动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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