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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主办的郑州市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公告发布暨集中签约仪式举行。

据悉,为支持更多的市民群众通过“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实现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吸收采纳换房群众意见建议,经研究,郑州市决定对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相关事项予以调整

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首先发布了《关于全面开展郑州市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的公告》,宣布“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试点工作结束,在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全面实施。

01

即日起取消试点期限和试点区域

在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等市内八区全面开展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

02

调整收购房屋条件

房屋性质为普通商品住房,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自房屋竣工备案之日起至今不超过20年

房屋坐落区域为市内八区,优先收购三环内房屋,三环外房屋需满足职住平衡、配套齐全等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条件;

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含)

房屋不存在查封限制状况;

房屋若存在抵押、担保、按揭或设立居住权等情形,换房群众应承诺在签订《二手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

房屋若存在租赁关系,换房群众应承诺在签订《二手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

房屋所在小区有正常物业管理服务。

03

提供换房群众选购的新建商品住房条件

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等;

房屋位于郑州市建成区范围内。

04

报名方式

登录“郑州市房产交易服务平台”(yjkj.360fc.cn)首页,依次点击 “以旧换新”栏目→“收购报名”或直接点击首页右侧“我要参加城发收购”报名参加;也可通过郑州360房产网(www.360fc.cn)、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官网(www.zzfdc.org.cn)链接登录“郑州市房产交易服务平台”。

群众二手住房收购等相关事宜咨询:400-126-1666

房源信息、平台技术服务等咨询:0371-67881017

据悉,郑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具有换房意愿的群众,在房屋符合政策要求的情况下,均可按照《公告》中提供的网址登记报名,有关契税减免等优惠措施也将持续至今年年底。

来源: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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