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放弃-房产证放弃名字手续
这期内容我们就来聊一下房产这个问题。
从今年开始,即便是房产证写上名字,也不一定能获得房产的分配权。这是因为新的婚姻法做出了改变,房产分割的依据改变为出资人和出资时间两个维度,为的就是要保证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那截止到现在,也有很多人认为,只要在房产证上写上名字,就有了保障,但是有的时候即便是房产证上有名字,也是没有资格分割财产的,比如房子是由一方在婚前全额购买的,或者是贷款买房后,由一方全额还清的,又或者是一方贷款买房后,然后两人共同还款的情况下,即使是房产证上有另一方的名字,也没有资格参与房产的分割,除非由双方协定后,购房一方主动要求赠予另一方,这样的情况下,房产才属于两人共同拥有。

第二种情况就是即便是房产证上没有名字,最终也可以参与房产的分割。这是因为房产的依据变了,变成出资人和出资时间了。
那这里呢,如果房子的首付是你付的,那么你就属于出资人,就有资格去分割房产,比如婚后的房子就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即使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另一方也有资格分割房产。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二人当中由一方父母购买的房产,以子女的名义登记的房产的。那么这套房子的产权就属于这个子女的个人所有,另一方不能参与分割财产。
那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房子,在出售转手的时候,需要双方共同同意,不然的话就无法出售。
还有一种情况是,比如夫妻一方在婚前由一方付首付买了房子,然后两人结婚之后,两个人一起还的贷款。那这种情况下,如果两人离婚了,那么付首付的,这一方得到房子,而另一方没有房产的分割权,只能获得房子共同还款和房子增值的那部分补贴。
还有就是如果父母没有明确的公正,房产是赠与自己子女的,那便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若父母明确公证了,房子是赠予子女的,那么离婚后分割房产时,这套房产在分割时就属于子女一方所有。
简单来说,出资人就是指房产的首付是谁付的,那出资时间这个纬度就是说,后来房贷是由谁还的,这两个概念,出资人是享受房产的一方,他有权赠与和获得房产的。
所以这种情况下,如果大家要保证房子的万无一失,就可以由父母出资购买房子,购买房子之后再签订一份赠与协议,赠与给自己的子女。那么,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都明确的指出,这个房产都是属于自己子女的,那这种情况下,就能保证自己的房子不受结婚的另一方分割,也就是离婚的情况下,房产不会出现流失。
那房产经过这样的更改之后,很多女的想靠结婚获得房产或者对方的资产的,这种情况就不再存在了。
所以这种情况下,钱还是需要自己挣,靠离婚获得房产的这种情况,这种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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