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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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暂行办法)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

“孙书记,作为教育管理责任人,请谈谈对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近日,官渡区纪委监委专项检查组向官渡区物业行业党委了解受处分人员吴某某的教育管理开展情况。此前,吴某某因违反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于回访对象,一定要与其面对面谈心,才能知道他们心底最真实的想法。”官渡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强调。

“一次次暖心回访,让我感到被理解、被关爱,接下来,我会更加努力工作,用实际行动回馈组织的关心厚爱。”回访时,吴某某表示。

近年来,官渡区纪委监委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着力做好受处分人员管理的“后半篇文章”。在全面落实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官渡区纪委监委坚持精准发力,把受处分后有思想包袱或抵触情绪的人员作为回访的重点和难点,及时开展思想疏导,鼓励受处分人员调整心态、重拾信心,规范履职用权、积极担当作为,重新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今年4月以来,官渡区纪委监委7个专项检查组对136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及抽查检查工作,对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责任人及分管领导、同事272人开展谈心谈话,全面了解受处分人员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的情况,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处分执行及教育管理工作职责。

同时,官渡区纪委监委及时印发《官渡区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2024年实施方案》,安排部署2024年本区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成立由官渡区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谋划指挥全区全年教育管理工作开展,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压实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教育管理主体责任,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教育管理工作开展自纠自查;贯通纪委监委监督责任,由官渡区纪委监委组织7个工作小组开展专项检查,指导并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并且邀请组织部门人员参与回访检查,为受处分人员讲明相关政策及影响,强化结果运用。

“查处不是目的,‘治病救人’才是关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回访教育力度,推动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让受处分人员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爱,不放弃、不抛弃,帮助其彻底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官渡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吕文康

通讯员:冯睿 宁丽荣

责编:苏昊

编审:李雪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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