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房产契税新政策(沈阳房产契税新政策2019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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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房产契税新政策(沈阳房产契税新政策2019计算方法)

沈阳房产契税新政策(沈阳房产契税新政策2019计算方法)

各大城市都在进行“抢人”大战

为了留住人才

沈阳出台一系列购房优惠政策

力度空前

在校生、毕业生

4月17日,沈阳市房产局发布消息: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毕业未超过5年)在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沈阳市政府分别给予200元/㎡和契税全额补贴的两项奖励政策。

补贴对象、标准

①从2016年3月25日起,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补贴。同时,其缴纳的契税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每名在校生只可享受一次此项补贴。

②从2016年3月25日起,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新毕业生(毕业5年内)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其缴纳的契税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每名新毕业生只可享受一次此项补贴。

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日期为准。

补贴资金申领办法

在校生、新毕业生取得购买住房的房证后,可持身份证件、房证、契税完税凭证,学生证或者毕业证,到发放房证的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购房补贴窗口申领补贴。

来沈就业创业人才

针对来沈就业创业人才,沈阳也制定了购房补贴标准。

对沈阳户籍在沈就业创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2017年1月1日后购房),并承诺在沈就业创业五年以上的毕业生,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的,可按照博士毕业生6万元、硕士毕业生3万元、本科毕业生1万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4月2日

沈阳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

关于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

进一步放开落户政策的补充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精神,进一步深化人才战略,改善人口结构,促进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结合沈阳市实际,现就沈阳市放开落户政策提出补充意见如下:

一、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及以上在校生和毕业生(含往届),可在沈阳市落户;

二、取得国家认可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在沈阳市落户;

三、在沈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可在沈阳市落户;

四、在沈阳市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沈阳市落户;

五、在沈投资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可在沈阳市落户;

六、在沈购房并取得合法房屋手续的(含普通住宅、商业网点、公寓、写字间等),可在沈阳市落户;

七、凡具有沈阳市户籍的居民,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沈阳市投靠落户。

本意见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公安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出台实施细则并贯彻施行。原沈阳市落户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沈阳市公安局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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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明天会更好

刚刚,辽宁发布重要通告!

重磅利好!和平一校、126中学再建分校!未来,这个区域不可想象!

来源:辽宁日报《北国》客户端、沈阳市政府网

沈阳日报社新媒体中心(沈阳网)编辑:董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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