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宇房产—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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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示了关于山东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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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网站)

处罚信息显示,2022年4月15日,肥城市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查明:2021年5月13日17时左右,山东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莱茵河畔项目建筑工地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山东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的自然人,未与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肥城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 (鲁应急发〔2019〕72 号)》第306编号裁量档次2档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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