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房产—低保房产证明怎么写
有一户低保家庭,夫妻2人务农为生,种点东西挣不了钱。生了5个孩子,其中大儿子已经外出工作,其他4个孩子都在读书。夫妻2人和4个孩子,连同男方父母一起,8个人住在两套泥瓦房里。

示意图(图片来自网络)
定期核查时,民政工作人员发现这户家庭今年新建了一套砖瓦房。该家庭给出的解释是孩子长大了,房子不够住,于是大儿子的帮助下凑点钱新建了一套(大儿子给了近7万元)。
扩建私房的理由,合理吗?很合理啊。孩子长大了,得有自己的空间吧?总不能一直挤在一起生活吧,总得追求点生活质量吧?确实是这样的。
示意图(图片来自网络)
那么这种情况还要取消低保吗?还是要取消的,因为政策明确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新建或扩建私房(特殊情况除外)的,不能认定为低保家庭。
这一户并不是正常维修、危房改造、倒房重建、易地搬迁回建住房这几种特殊情况,因此已经触碰到了政策“红线”,必须取消低保。
低保,顾名思义,就是最低生活保障,用来保障最低生活水平的。对于生活条件已经改善,不再符合政策规定的家庭而言,就得取消低保。
这一户家庭,低保给的是260元/人/月,夫妻2人及4个读书的子女,一个月低保钱是1560元,一年的低保钱是18720元。而这边新建一层房屋,所需要的花费大概是8-10万。
也就是说,这户低保家庭能够一次拿出4-5年的低保钱来新建房屋。对于这样的家庭,还能说需要政府保障他们的最低生活水平吗?从旁人的角度来看,这户家庭能拿出十万八万去建房子,怎么还能领低保?取消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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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取消低保后,生活困难了,还能再申请吗?在广西,这种情况取消低保后,如无特殊情况,至少1年内不能认定低保。1年以后可考虑重新认定,具体操作要看当地民政部门如何处理。
还是那句话,低保对象对于存钱(大额存款)、购买小车、购买商品房、新建/扩建/豪华装修自建房等政策明确规定的财产一票否决行为,都应慎重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