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房产、百川房产太原市
2009年12月,湖南包工头申礼君在投资、修建广西融安县融安县融江花园项目的过程中,与融安县百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百川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梁建生发生了纠纷。随后,申礼君对融江花园的项目经营权被百川公司排除。为此,申礼君以百川公司为被告,先后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起了三轮诉讼。至2023年12月,这起诉讼持续了13年之久,期间申礼君还曾三度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判决、发回重审。然而即便如此,申礼君依旧可能面临着官司胜诉却难以执行的尴尬。
1)开发经营权之争
2005年6月,申礼君与融安县第二建筑工程(下称:二建公司)有限公司签订了《承包合同书》。根据合同书约定,申礼君以二建公司的名义,实际承建了融安县融江花园项目的土建工程。2005年至2008年,融江花园项目前后更换了三任开发商。到2009年3月11日,申礼君以二建公司的名义,与融江花园的第三任开发商就项目由申礼君开发实施签订了《补充协议书》。根据同年5月24日,申礼君与百川公司签订了投资、施工融江花园项目的协议书。协议约定,申礼君挂靠至百川公司开发融江花园项目,融江花园的开发权归属申礼君。融江花园的开发权属于申礼君,盈亏均由申礼君本人负责,与百川公司无关。2009年12月,申礼君和百川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梁建生发生了矛盾,百川公司单方面接管了融江花园项目,并对一些债务进行了处理。
申礼君表示,2004年他以二建公司名义承建融江花园时,便结识了梁建生。当时梁建生不仅是百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二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于申礼君作为个人不具备房地产运营资质,因此他便找到了梁建生,希望以梁建生百川公司的名义接手融江花园的项目开发。据申礼君回忆,2009年11月,梁建生未经他同意,突然撤销了他和百川公司共同留在银行的的印鉴,并在12月排除他对融江花园项目的经营。对此申礼君认为,梁建生的做法是想独占融江花园的开发经营权。

(图为申礼君)
梁建生告诉记者,他和申礼君矛盾的起因,主要是申礼君2009年发现投资融江花园项目亏损后,与百川公司当时的财务人员合伙私下出售了项目部分房屋,并拿走了1500多万元的房屋销售款。不仅如此,申礼君还在私下借了他1800多万元没有归还。梁建生表示,申礼君挂靠到百川公司后,为融江花园项目仅40多万元,而百川公司的投资则达到了5000多万元。
2)13年的诉讼之路
2010年3月,申礼君为了让百川公司返还融江花园项目的全部财产和开发权,向柳州中院发起了第一次诉讼。判决结果显示,当时申礼君的主张得到了柳州中院的支持,一审判决胜诉。然而在被告百川公司和第三人梁建生、二建公司向广西高院提出重审申请后,此案一审判决被广西高院撤销,并被发回柳州中院重审。2012年6月20日,柳州中院下达的一审重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申礼君作为个人不具备参与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资质,与百川公司在2009年5月24日签订的协议书无效。此外,柳州中院还认为申礼君个人要求融江花园项目全部返还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至此,申礼君一审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一审重审败诉后,申礼君向广西高院发起了上诉,但二审判决的结果维持了一审重审的判决。为此,申礼君在2013年2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8月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广西高院和柳州中院的判决结果被撤销,案件发回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根据柳州中院在2015年12月22日出具的判决书,柳州中院分别在2015年3月10日和11月3日进行了第二次重审审理。判决书内容显示,申礼君和百川公司在2009年5月24日签订的协议书重新被法院认定有效,但在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而在申礼君主张百川公司返还的融江花园项目财产和开发权中,法院支持申礼君另案对其投资、施工融江花园项目的权益要求百川公司进行经济赔偿,但涉及到融江花园未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小区一层门面房所有权和项目开发权的一部分请求被驳回。
(图为融江花园项目门头)
因不满发回第二次重审的部分判决结果,申礼君和百川公司均提起了二审上诉,但广西高院在2017年10月驳回了双方上诉的请求,维持原判。于是,申礼君第二次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再审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4月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内容显示,申礼君的再审申请被驳回。
2018年7月,申礼君向柳州中院提起了另案上诉,要求百川公司及梁建生等五名股东对其投资、施工融江花园项目产生的收益进行经济赔偿。同年10月,申礼君邀请了第三方广州市安衡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对融江花园部分项目住宅、商铺和未开放商用地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进行了价值评估。根据申礼君向法院提交的价格评估报告书显示,申礼君评估的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价值合计7226万余元。根据柳州中院2021年12月下达的判决书,申礼君提出的7226万余元的赔偿主张中,有1009万余元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其余部分均被驳回。判决结束后,申礼君和百川公司及梁建生等五人均向广西高院提起了上诉,但根据广西高院在2022年10月25日出具的判决书显示,法院驳回了一审原、被告双方的上诉,维持原判。
2023年4月,申礼君第三次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要求撤销柳州中院和广西高院的一审、二审的判决,并将案件发回重审。同年10月,申礼君的律师接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广西高院重审的通知。10月下旬,申礼君向广西高院提交了再审申请书。
3)财产保全解除之“变”
2018年7月,申礼君在柳州中院起诉百川公司时,同时也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根据柳州中院出具的财产保全告知书显示,百川公司名下位于融安县的一间综合批发市场、一块土地和公司股东梁建生名下的两处不动产被继续查封,查封期限从2021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7日。此外,申礼君于2022年12月向柳州中院申请了对1009万余元赔偿款强制执行。然而直到2023年12月,上述赔偿款依然没有执行到位。
申礼君告诉记者,当时柳州中院的财产保全告知书下达后,案外人刘春等人在2021年12月便向柳州中院提起了申诉。据了解,刘春等人在申诉中主张,百川公司名下被查封的综合批发市场,有部分房产是他们在2016年1月从百川公司购置的,这部分已被百川出售的房产,不应作为百川公司的资产被继续查封。由于刘春等人提交的申诉在2022年被柳州中院驳回,这间综合批发市场在2023年11月以前一直都处于被查封的状态。
2023年11月21日,申礼君接到了柳州中院的执行裁定书。这份裁定书显示,法院查明刘春2016年从百川公司处购买综合批发市场部分房产的行为有效。因此,刘春的解封申请得到了柳州中院的支持。
(图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礼君认为,百川公司和刘春之间并没有完成实际过户的手续,刘春申请解封的综合批发市场部分房产应当依旧被视作百川公司的资产。为此,申礼君在2023年12月向柳州中院提出了异议申请。申礼君告诉记者,刘春的解封申请通过后,他担心法院即使判决他重审胜诉,最终也无法执行赔偿。
12月13日,记者从柳州中院执行局了解到,刘春解封综合批发市场部分房产的申请之所以被通过,主要是刘春申请解封时,向法院提交了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百川公司无法按合同约定为他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的证明,符合《最高法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于申礼君担心胜诉后,百川公司名下没有足够资产执行赔偿的问题,柳州中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上述情况的确有可能发生,但申礼君可以进一步查找百川公司股东名下的其他资产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从而确保胜诉后的赔偿得以执行。记者从柳州中院执行局还了解到,导致1009万余元赔偿款未执行到位的原因,与案外人刘春申请解封百川公司名下综合批发市场部分房产有关。据介绍,申礼君申请强制执行时,刘春正在融安县人民法院就综合批发市场部分房产产权的归属问题与百川公司展开诉讼。2023年4月胜诉后,刘春向柳州中院提出了解封申请。由于刘春提出解封的资产属于争议部分,无法被纳入执行范围,致使百川公司名下没有足够的资产可供执行。该执行局工作人员表示,申礼君在2022年12月申请强制执行时,百川公司名下就没有可供执行的资产了。
据了解,百川公司名下的五名股东,实际就是梁建生本人和他的四个儿子。梁建生告诉记者,由于他们五人都在失信执行人名单上,百川公司实际已无财产供法院强制执行。梁建生还表示,2010年3月申礼君向柳州中院提起诉讼后,百川公司名下的8000多万财产就被查封。因为财产在银行贷了款,并被全部拍卖,百川公司已经破产。
(图为:融安县百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门头)
申礼君告诉记者,虽然这场持续了13年的诉讼马拉松还没有走完,但他还是坚持会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梁建生则认为,截至目前,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主要是对申礼君有利,他本人并不认可。由于百川公司实质上已经破产,他和其他公司股东已无力执行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