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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
上犹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了全县首笔居住权登记业务
发放了全县
第一张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
这笔业务的成功办理
标志着我县居住权登记正式落地实施
居住权将以不动产登记的形式予以确认
同时受到法律保护
什么是居住权?
居住权的作用是什么?
在上犹如何办理居住权登记证明?
一起来看!
2021年1月1日,新中国首部《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典》物权编一大亮点,在于增加了“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并以专章规定了居住权制度。居住权的存在与设立,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制度弹性、为弱势群体保障兜底等,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法治价值。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法典》的规定
在上犹县本级已经启动居住权登记工作
居住权可以通过双方签订合同方式设立,也可以通过所有权人立遗嘱的方式设立,但是必须要去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才能生效。办理居住权登记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当事人关于设立、变更、注销居住权的合同(遗嘱或生效法律文书)等申请材料,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可通过申请设立居住权用于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设立居住权的证明材料:
4.1居住权合同(协议)(不动产权利人和居住权人共同申请);
4.2遗嘱和死亡证明(居住权人单方申请);
4.3生效法律文书(居住权人单方申请)。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登簿
办结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时起60分钟内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结果送达:
1、现场送达
2、邮政特快专递(EMS)送达
办理部门:上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上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地址:上犹县东山镇犹江大道5号(上犹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797–852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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