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存根;房产存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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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存根;房产存根是什么

土地房产所有证俗称土地的户口,专业术语叫做地籍。是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数量、质量、权属、用途和价值等基本状况的籍册和文书档案。孟子有云:“夫仁政,必自经界始。”强调要治理好国家,必定要从田地的分界开始,从地籍管理入手。地籍和地籍管理,有史以来就备受上至天子、下至百姓的重视,是一项富国、强民、安天下的重要基业。

房产存根;房产存根是什么

 这张“土地房产所有证”是建国后进行土改运动的实物见证。该证为纸本繁体字印刷,填列内容为毛笔填写,是1951年2月10日颁发给德县六区卜庄村居民卜兆明的,尺寸为38厘米×36.5厘米。在粗细双黑边梯形框中,自右向左、自上而下依次印有“山东省土地房产所有证”,政字第四十,县、区、村居民卜兆明,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二十七条“保护农民已得土地所有权”之规定,确定本户全家(本人)所有土地共计可耕地拾伍段伍拾叁亩玖分伍厘壹毫,非耕地叁段壹亩柒分叁厘贰毫。房产共计房屋拾伍间,地基陆段零亩玖分捌厘零毫,均作为本户全家(本人)私有产业,有耕种居住典卖转让赠与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特给此证。县长韩杰,还盖有2.5厘米见方的“韩杰之印”红色印章。所有证的左边印有土地房产的坐落、种类、亩(间)数、四至、长宽尺度、附属物、备考等资料,并均以毛笔繁体字清楚填写实际情况。在所有证最右侧中缝处印写半码编号,并盖有半方红色“德县人民政府印”的印章。所有证左边印有一九五一年二月十日发和在中间部位盖有6厘米见方的“德县人民政府印”大方阔边红色印鉴。

 土地房产所有证存根为全村各户土地房产登记的合订本,手工线装,繁体竖排版右翻页,登记的项目与土地房产所有证正本一致。

土地证是中国领导广大贫苦农民进行土地革命、废除封建土地制度、翻身当家做主人的历史见证。虽然现在已经自然失去法律效力,但是却有着较高的史料价值和收藏价值。它承载着华夏文明的造纸术、印刷术、书法、篆刻等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的精华。

建国初期土地改革的历史见证

 新中国建立后,中国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于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并于1950年6月30日颁布施行。该法制定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改革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具体措施,在其第30条中指出:“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一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其土地的权利……”同年冬起,在广大新解放区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 1950年11月10日通过的《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第17条又规定:“城市郊区土地改革完成后,对分得国有土地的农民,由市人民政府发给国有土地使用证,保障农民对该项土地的使用权。对私有农业土地者发给土地所有证,保障其土地所权……”随后,1950年11月25日内务部发布了《关于填发土地房产所有证的指示》,对土地改革后土地房产证的填发作出了部署。土地改革涉及到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四大行政区,党中央根据新解放区的情况不同,采取了分期分批进行的办法,用三年的时间完成了除少数民族区域暂缓外的全国性土地改革,到1952年冬,除台湾省和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的土地改革基本结束,使三亿多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包括老解放区农民在内)分得了约七亿亩土地和其它大量生产资料及房产,比较彻底地摧毁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革命运动。

 德县也由点到面地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方针政策是: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区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县、区分别组织土地改革工作大队,深入到各乡、各村帮助农民进行土地改革。首先建立贫农协会,简称农会。口号是:“一切权力归农会”。以区为单位(县以下的区)召开诉苦大会,进行面对面的说理斗争,惩处有血债的恶霸地主。德县六区在孙家洼村召开全区斗争大会。苦大仇深的老贫农在会上诉了苦,揭露了不法地主刘方营、许孝良的罪行。并且处决了孙德祥、许殿元等人。以村为单位分田、分房、分物、分粮。各村都成立了以贫雇农为主体的分配委员会。据原德县六区33个村庄统计,两个月内,共斗争地主、富农167户,斗出房子746间,土地7835亩,牲口182头,各种家具834件,木料1127根,粮食168100公斤,大车139辆,棉被衣物3683件,还有其他生产和生活用品。1951年初,转入划阶级、定成分,颁发土地证阶段,至1952年2月土地改革全部结束。

 1956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标志着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转变。此后又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最终将土地私有制改造成农村集体所有制,在1962年形成了农村集体土地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格局。至此,农村不再存在农民私有的土地,具有法律文书性质的这些“土地房产所有证”已经失去了效力,已不能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了。

当地行政区划变迁的见证

 上溯到六百多年以前,今天的“德州”叫“陵县”,今天的“陵县”叫作“德州”。乾隆《德州志》列举了“德陵互易”的四次过程。第一次变化在元代,升“将陵县”为州,名“陵州”。第二次变化在明洪武初年,将“陵州”降格为县,称“陵县”。这个时期的陵县还是在今天的德州。第三次变化在洪武七年(1374),升“陵县”为州,名“德州”,同时废安德县。这次变化后的“德州”,就是今天的德州了。第四次变化在洪武十三年(1380),废安德县复立陵县。

 1950年5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设立德州专区(德州专员公署),由原渤海区的沧南、泺北两专区合并而成。当时辖吴桥、东光、南皮、庆云、宁津、盐山、乐陵、商河、临邑、济阳、德平、德县、平原、禹城、齐河、陵县及德州市17个县(市)。 1952年10月,撤销陵县划归德县,1961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改德县为陵县。

 根据陵县志历史地图显示,1845年—1952年6月,陵县面积为549平方公里,并不包括卜庄村。土地房产证上的卜庄村,当时隶属于德县六区(原名龙潭区)第二十一乡,该乡由卜家庄和大刘庄、小刘庄3个村组成。德县六区区址为现丁庄镇董屠村,全区辖33个村。这份土地房产证上县长为韩杰。韩杰同志原籍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南坞村,1918年6月生人,1937年12月参加革命工作,1939年7月加入中国。历任战士、班长、排长、连长、营长、武工队队长,渤海区人武部参谋、德平县人武部部长,德县县长、县委书记,禹城县县委书记,德州地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地委常委,山东省委农村工作部处长,夏津县县委书记,高密县县委书记,昌潍地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地委常委等职务。 1975年12月离职休养。 2009年12月9日在潍坊病逝,享年92岁。

田亩计量单位的历史见证

 五尺杆子是当时丈量土地的专用工具,又叫“步规”或“叉尺”,结构简单,用几根木条拼成一个“A”字形框架,类似于一个圆规。它的两脚之间的距离是固定的,为五尺,也就是一“步”。使用的时候两脚轮流着地,转动起来很快。民间有谚语云:“长16(叉尺),宽15(叉尺),不多不少正一亩”,这是因为一亩等于240平方步的缘故。

 《孙子算经》曰:“度之所起,起于忽.欲知其忽,蚕吐丝为忽,十忽为一丝,十丝为一毫,十毫为一氂(厘),十氂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十尺为一丈,十丈为一引,五十引为一端,四十尺为一匹,六尺为一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三百步为一里。 ”

 “步”为古代的长度单位。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中华民国政府全面改用公制。 1929年《度量衡法》规定,长度单位:1里=150丈,1丈=10尺,1步=5尺;面积单位:1顷=100亩,1亩=10分=60平方丈,基本换算:1公顷=10000平方米=15亩。一亩折合666.67平方米。

 1990年7月27日国务院第65次常务会议批准了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土地管理局、农业部共同拟定的关于改革我国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方案,决定采用以下土地面积计量单位名称:平方公里(100万平方米,km2);公顷(l万平方米,hm2);平方米(1平方米,m2)。经国务院同意,自1992年1月1日起,在统计工作和对外签约中一律使用规定的土地面积计量单位。

造纸、印刷技术及书法篆刻的见证

 这张土地房产所有证采用的纸张为草纸,印刷方式为雕版凸印。 1951年第二届全国造纸工业会议提出“从长远来看,应以木浆为主,草浆为辅”,但“现阶段必须充分注意”利用草类纤维。 1958年明确喊出“以草为主”的口号,中国纸业大踏步走上了“以草为主”的发展道路。随着造纸工艺的发展和环保要求,小造纸厂被关停,这种草纸被高档的印刷用纸替代。雕版印刷是将文字、图像雕刻在平整的木板上,再在版面上刷上油墨,然后在其上覆上纸张,用干净的刷子轻轻地刷过,使印版上的图文清晰地转印到纸张上的工艺方法。雕版印刷所用的雕版材料主要是选用纹理较细的木材,如枣木、梨木、梓木、黄杨木等。

 在书法和篆刻方面,这张所有证也有很好的体现。土地房产所有证上印刷的文本、表格,需要雕刻印刷版。一般是请书法很好的人写版,即将要雕刻的内容先写在一张纸上,然后将写好的纸稿反贴于预先准备好的木板表面,给予一定的压力,使文字或图像呈反向转移到木板上,再由雕刻工人雕刻成反向凸起的文字或图像。而手工填制的内容,也是请村中写得一手好字且仔细的先生来完成。表中的文字用细毫毛笔书写,字迹清晰娟秀。表中的县长签名印、印章和政府印章,大小适中,颜色及盖印方位协调,增添了证书的庄严与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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