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自住(自有住房房产税)
商品房买卖活动,终究是一个市场交易活动,只要是市场交易就涉及到买卖,房子也是如此,在买房过程中,买房者把钱给开发商或者卖家,开发商或者原房主把房子交给买房者,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实现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交换,最终各取所需。而在市场活动中,众所周知,钱是所有商品的中介,各种物品都需要用这个中介来衡量。

买房过程中,需要支出的钱分为好几种,例如买房诚意金、买房定金、买房首付款、按揭贷款;在买房交房的时候,买房者还需要缴纳契税等费用,并且还要为买的房子交公共维修基金和物业费,买一套房子,前前后后算下来要花不少钱,这也就是楼市指闻一直念叨的“买房要做好全盘预算”的原因之一,因为很多刚需买房,仅仅考虑首付款,不料想还有一大笔钱需要支出,最后搞得自己压力很大。
而在于房子的各项税中,现在讨论最多的莫过于房产税了,从2018年上半年有了房产税的信号之后,业内人士纷纷发表意见,提出该如何交这个税种。社科院发声,传递房产税新走向,有1种人可以免交?在前几天,社科院发布了《中国住房发展报告》,在这份报告中,对房产税给出了一定的建议,指出应该遵循循序渐进的推行措施,暂时对于新交易的住房启动征收方案,而对于交易的房产,则全面积进行。楼市指闻解释一下,基本意思是,推行要逐步开展,可能现阶段只针对房子进行买卖的请款收,如果房子买卖就要交房产税,而刚需是暂时不需要交房产税的。
社科院传递房产税新信号,房子自住就“不交”房产税?其实,就楼市指闻看来,这个建议确实很符合当下的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大环境需求,房子的本质属性是居住(买房子是为了住人的,这是房子自古以来最根本的性质。)不交易、不出售就不交房产税,恰恰是对刚需家庭的住房保障,刚需买房和住房是应该得到关照和保护的,在当下这样的刚需优惠措施有不少,例如首套房利率较低、首套房首付款比例较低、首套房契税比例低等等,都是对刚需买房的支持。
在此之前有的人认为应该按照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收,例如人均在40平米以下的房子不需要收;而对于人均住房面积在40平米以上的则应该收费。从这一方面可以充分体现出对住房居住属性的实现和回归,房住不炒的大基调下,家庭买房面积只需要满足居住需求就可以了。
另一外一部分人认为,应该按照家庭房子的套数来收取,例如家庭里有一套房的,则不收费,并且应该予以合理保障和积极支持,而对于二套房子的合理收费;如果家庭有超过三套房以上的,则应该订立合理的房产税标准,进行收税。从这一个观点来看,与上一个意见异曲同工,专家也认为最起码的标准应该是对家庭居住买房的保护,而对超过居住需求的买房行为收税。对于这些观点,你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