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教育信息,湖北省来凤县教育局

为促进来凤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需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的 通知》(鄂自然资规〔2021〕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来凤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来凤县城区教育城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一、成片开发的基本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位于来凤县翔凤镇桂花树社区、中华山村、望水村、河坪村;漫水乡新拱桥村,总面积27.4228公顷。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和效益分析
(一)必要性分析
是推进产城融合,打造高品质宜居新城;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的需要。
(二)效益分析
提高社会经济总量,增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带动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带动当地就业,提升居民生活水平;创造城市景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三、规划符合性及选址适宜性
(一)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方案符合《来凤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2025年)》的发展定位和要求,已将当年实施计划纳入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承诺将后续实施计划纳入当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二)成片开发范围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方案用地位于来凤县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未突破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禁止性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强制性内容,不与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等管控要求冲突。本方案未突破来凤县建设用地总规模、耕地保有量等约束性指标,符合来凤县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现行空间类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要求,不与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冲突。在来凤县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我县承诺将本方案建设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并做好过渡期台账管理。
(三)选址适宜性分析
经核查,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选址现状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弱,未出现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地面塌陷等灾种。无重要工业价格的矿产资源,无压覆现状矿山和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
四、主要用途和拟实现功能
本方案主要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教育用地、商业用地,拟实现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以及产业发展结构的功能,提升城市发展服务水平。
五、拟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实施计划
本方案拟安排项目15个,其中防护绿地1个、公园绿地项目2个、交通运输用地1个、教育用地2个、商业用地5个、广场用地3个、文化用地1个。计划实施周期为2024年-2026年,3年内实施完毕。2024年实施项目7个,完成土地征收面积3.0883公顷,土地供应3.0883公顷;2025年实施项目4个,完成土地征收面积16.7834公顷,土地供应16.7834公顷;2026年实施项目4个,完成土地征收面积7.5511公顷,土地供应7.5511公顷。
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
根据用途分区和建设项目安排,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防护绿地、城市道路用地和中小学用地为公益性用地,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面积8.8223公顷。其中,规划公益性用地面积8.8223公顷。公益性用地占总用地面积比例18.4%,低于40%。依据2022三调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统计,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现状公益性用地比例为18.3%,本方案公益性用地比例高于现状公益性用地比例。本年度我县尚未报批公益性用地比例低于40%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公益性用地比例低于40%且确实难以提高申报情形。
七、结论
来凤县城区教育城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八、意见反馈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来凤县武汉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45700、联系人:邓凤琼、联系电话:0718-6299851)书面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