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友房产—信友房产沈新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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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友房产—信友房产沈新路店

位于沧州市运河区晴川路信友北门西侧的“信友 地产接待中心”里,楼盘模型、小区鸟瞰图等售楼“行头”齐全,但却找不到一丝关于楼盘价格的信息。

你想买哪一套楼房,只能当面听销售员报价,老李嫌贵:“请问这套房的备案价是多少钱”? “我们走的是现房,没有备案价”销售员说。

曾在信友小区购房的王先生说,2018年,他买房之前,多次往返此接待中心,考察了好几个月,根本没有见过楼房价格表,更不知道商品房的备案价是多少钱!

李先生为查询其所购楼房的物价局批准的备案价,来到了信友地产。钟方明总经理递给李先生一张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6月3日签发的“沧住建房现售证字[2019]1号”文件复印件:不能拿走,可以拍照。该1号文件中说,经核查,信友地产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现房销售条件,然后分别列出了某两栋楼房的指导价格和13至18号楼的、共计6栋楼房的一个统一的指导价格。物价部门郭先生(化名)针对此1号文件说,这个文件是关于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的,并非价格备案;再说,6栋楼一个价格的粗放式的指导,没有什么意义。郭先生说,物价局对商品房的价格备案,实行一房一价,地产商漏报一套住房,要罚款5000元。难道信友地产没有申报备案价?钟总真的视此1号文件为物价局的价格备案文件,还是故意隐瞒备案价格?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严格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的第六条说,分期开发再次申请预售的项目,申报均价不得高于本项目前一期实际销售网签均价。房地产企业办理预售审批后,须到市价格部门办理商品房明码标价备案。备案后,房地产企业应当按备案价格售房,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对擅自涨价超过备案价格的项目,依法查处并暂停商品房网签资格。

郭先生重申说,全部房源必须按一套一标价格备案。如果高于备案价格销售,物价主管部门除了要给予地产公司最高50万元的处罚,而且备案价之外多收的房款必须要无条件如数退还给买方。

多年以来从事售楼的王经理说,房地产的备案价格应该是公开的,售楼中心对每个房源都分别标示有价格。如果地产商对备案价讳莫如深,那必有鬼,想必是其销售价大幅度超出备案价了。

终于,关于一房一价的物价局备案,钟总让李先生去找地产总经理助理孔令刚。孔助理说,信友地产的楼盘价格根本没有在物价局备案,他干了十多年了,“从来没有在物价局备案过,一个行业有一个行业个规则”。

据了解,信友(沧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注册资金为1500万美元的港资企业,在沧州的地产项目有信友城市之光等。该公司总经理钟方明总经理介绍说,其公司周大为董事长全家都是香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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