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房产过户;海南房产过户给子女
12月26日,三亚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公积金管理局、市税务局和国家金融监管三亚分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存量房“带押过户”登记服务的通知》,正式启动存量房交易“带押过户”模式。存量房交易时,不再需要卖方提前结清房屋现有贷款,即可通过线下合并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及相关抵押权登记。
依据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带押过户”是由此而来的约定俗成的称呼,即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
据介绍,存量房“带押过户”实现了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具有交易资金更安全、交易成本更节约、交易流程更便捷的优势,是一项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根据办事群众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强工作协同、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持续完善“带押过户”模式。
办理流程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记者:李艳玫
值班主任:楚煜
值班总监:刘冀冀
内容审核:陈咏棋
责任编辑:陈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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