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房产税—河北省房产税减免政策
河北:个人出租住房,按租金5%-10%核定所得税
河北省税务局对河北省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进行了规范完善。对个人出租住房不能提供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10%征收所得税。
9月4日发布的《关于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共含2条内容,对个人出租(转租)住房应纳税所得额和一次性收取租金的计税收入确认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按照新规,第一,个人出租(转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在租金收入的5%-10%的幅度内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具体适用比例由市税务机关确定。市级税务机关是指,各设区市(含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税务局。
第二,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取得的出租(转租)住房租金收入,凭合法、有效租赁合同(协议),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按月平均分摊。
原则上,个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的税目较多,包括增值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但不同省市对于个人出租住房会按一个较低的综合税率简易征收私房出租税。
对于出台此次政策的背景,河北省税务局解读称,为了进一步规范个人出租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的总体要求,促进河北省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新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业内人士指出,个人出租住房从法律角度的确应该交税,但约定俗成的当下市场,交税比例非常低,不足全国市场的1%。这种情况下,引导纳税应该是长期过程。
河北省房产税的具体征收流程是什么?
河北省房产税的具体征收流程如下:

1. 税源信息采集:
- 纳税人需要先向税务机关进行房产税税源信息的采集申报。这一步通常需要纳税人提供房产的相关信息,如房产的位置、面积、用途、取得时间、房产原值(从价计征时需要)、租金收入(从租计征时需要)等。这些信息将作为后续计算和征收房产税的基础。纳税人可以前往当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线下申报,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进行申报。
2. 纳税申报:
- 确定申报期限:河北省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征期为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的1日至15日申报缴纳本季度房产税。
- 填写申报表格: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申报表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申报表格中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纳税人识别号、房产信息、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应纳税额等。如果是从价计征,需按照房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如果是从租计征,则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 提交申报:纳税人将填写完整的申报表格提交给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线上电子税务局提交,也可以将纸质申报表格递交到办税服务厅。税务机关会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确认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税款缴纳:
- 选择缴纳方式: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税款缴纳方式。常见的缴纳方式包括银行转账、网上银行支付、现金缴纳、刷卡支付等。如果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一般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税款缴纳;如果是线下申报,纳税人可以前往税务机关指定的银行或办税服务厅进行缴纳。
- 缴纳税款:纳税人按照申报的应纳税额,在规定的缴纳期限内完成税款缴纳。税务机关会根据纳税人的缴纳情况,开具完税凭证。
4. 后续管理:
- 保存纳税凭证:纳税人需要妥善保存好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作为已缴纳税款的证明。这些凭证在日后可能会用于税务稽查、审计等情况。
- 信息变更申报:如果纳税人的房产信息发生了变化,如房产的用途改变、房产原值发生变动、租金收入调整等,需要及时向税务机关进行信息变更申报,以便税务机关对房产税的征收进行相应的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