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房产证需要多少钱(代办房产证收费标准)
房产证代办要收300元?业主感觉被忽悠了!
市民何洪兴2017年在路劲城买了一套期房,2019年12月份交付了。今年3月11号,路劲城售楼处工作人员通知他可以代办房产证了,他认为这是顺理成章的事儿,当场就交着400元。但是之后,他觉得自己被忽悠了。
何先生说,按照当时工作人员说的缴费明细,公证费200元,工本费100元,剩下来的就是代办费,谁知道最近他看到不动产权证办结清单上,清清楚楚写着工本费80元,委托代办费300元,退费20元,代办单位是常州市宜居不动产登记代理有限公司。
采访中,多名业主也反映在开发商代办房产证上,都交了400块钱,但因为金额不是很大,大家都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

那么,房产证代办公司到底如何收费呢?记者拨通了代办公司的电话。他们说从来没有公证费的说法,除了工本费之外,收的就是300元代办费。
常州市宜居不动产登记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以前不是收你们400元,工本费80元,退你们20元,你们带着收据过来退就行了,没有收取过你们的公证费。
贷款买房办房产证
是不是一定要找代办公司呢
费用到底要多少呢?
记者跑了一趟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受理科科长宋祖芳说,流程其实并不复杂,买房子的人只要手续齐全都可以申请办房产证。
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受理科科长 宋祖芳:开发商审批单登记完成以后,申请人带着不动产登记手续资料到我们这进行申请,我们办不动产的话就只有一个登记费住宅是80元 ,非住宅是550,作为我们政府部门没有其它任何收费行为。
像这种情况
何洪兴想维权该怎么办呢?
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江苏常律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文剑:收款上并没有写明400元的事由,事后才告知收费的款项,我们认为这个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因为当初对合同的约定事项不明,消费者可以据其理由主张自己的权益。
按照律师的意思,如果当初售楼处工作人员说清楚,除了工本费之外要收300元代办费。只要业主愿意,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也就无可厚非,但是售楼处明晓得代办公司收的是代办费,为什么要说成是公证费,这是打的啥小九九,也用不着多说了。现在,何洪兴等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生活连线
业主办房产证被要求交2800元代办费,合理吗?律师:需经购房人同意
10余年过去后,业主终于等到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消息,但前提是要收取2800元的代办费,有业主认为并不合理。

位于西安市阿房四路的至乐小区是西安造纸机械厂(现为西安造纸机械有限公司)家属院。2009年,市民王先生与西安造纸机械厂售房办公室签订了《集资购房协议书》,购买了小区19号楼一套房屋,并于2011年正式入住。王先生介绍,因为该楼建设至交付过程中的一些遗留问题,整栋楼320户业主至今没有拿到房产证。今年8月,小区19号楼业主终于等到了办理房产证的消息,但造纸机械厂发出通知,称业主除了提供相关的材料外,还要使用现金支付2800元代办费,对于收费一事此前业主并不知情。
王先生认为,办理房产证本应由西安造纸机械厂帮助业主推进和完成,不能收如此之高的代办费。
“代办费的收款单位为第三方公司‘西安九鼎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收据上也是该公司的盖章,但经查该公司已经处于注销的状态。这笔钱是否有收费依据?我认为是不合理的。”王先生说。
8月25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来到至乐小区,19号楼旁的办公室外还张贴着一份通知称,为了19号楼住户更便捷地办理房产证,现将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资料公布,其中注明代办费为2800元(现金支付),此外还有代收房产证工本费80元,同样是现金支付。另一份通知中注明“根据实际情况西安造纸机械有限公司委托原西安九鼎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魏某某、收款人高某、李某某等人,继续办理19号楼房产证相关事宜。单位小组配合协调工作。”
记者在天眼查APP中查询发现,西安九鼎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公司”)确实已于2023年12月20日注销。
西安造纸机械厂小组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小区19号楼2011年建成至今的十余年中一直没有,2020年业主要求企业办理房产证后,企业成立了小组着手开展工作,因为没有此方面的专业人员,企业聘请了第三方公司九鼎公司并签订了协议,委托九鼎公司办理小区19号楼房产证,当时和住户代表谈过每户2800元的费用,但和住户间没有签订协议。2021年6月九鼎公司着手办理此事后,中间因为疫情等因素,直到今年19号楼的大证已经办好,目前正在办理产权证的准备阶段。
对于业主质疑九鼎公司已经注销的情况,该负责人说,九鼎公司为房产证的事情辛苦了四年时间,去年年底虽然注销了,但还是公司的原班人马在推进这件事情,通知中已注明为“原九鼎公司”,收款人的明细也一一进行了注明,“29号楼有320户,目前已经有70%的业主支付了这笔代办费。”
对于该负责人的说法,小区多位业主持不同意见,一位业主认为,通知交费前,并不清楚有“代办费”这一说法,“我们之前只知道有第三方公司在,收费这个事儿开发单位一直说所有的费用都是他们出,也没有提前说明是要收费的,直到大证下来后要办理小证时才通知每家每户要交2800元。”有业主说,很多业主交钱是因为想要尽快拿到房产证,而不是认可这笔钱的收取是合理的。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交付代办不动产权证行为的通知》指出,开发商为买房人代办不动产权证应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行代办。此外,市场监管部门指出,因房地产经纪服务(第三方代办公司)实行市场调节价,代办费用的收费标准不再由政府定价,因此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代办者必须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不论是开发商还是第三方代办公司收取代办费,要遵循自愿原则,征得购房人同意,且明码标价。
赵良善表示,具体到本事件,如若开发商未征得购房人同意,在违背购房人意见的背景下委托第三方代办公司代办并收费,则属于违法。如果开发商事先与购房人签订了代办协议,或持有当初购房人同意代办的相关书证、物证,购房人事后反悔不愿交代办费就站不住脚,开发商及第三方代办公司收取代办费并无不当。
“公司作为法律拟制人,具有独立的人格和财产,如公司注销,则视为民事主体不复存在、消灭。据悉,第三方代办公司已注销,其虽与开发商签订了协议,但履行合同权利义务的合同主体已不存在,亦无法出具收据,从这一点上讲,第三方代办公司在注销的情况下再索要代办费也是不合理的。”赵良善提醒,开发商如欲收费,不论金额多寡,起初就要征询购房人意见,不得利用强势地位强制服务、收费,要尽量就收费事宜达成共识,签署书面合同,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进而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于震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