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在北京口岸开展进口药品通关电子化试点工作

首页 > 财经 > 财经新闻 > 正文

两部门:在北京口岸开展进口药品通关电子化试点工作

  中新网9月21日电 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消息,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提高进口药品(含药材)通关服务效能与便利化水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北京口岸开展进口药品(含药材)通关电子化试点工作。进口药品(含药材)通关电子文书与纸质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试点期间,原有纸质文书继续有效,企业可按相关规定正常使用。

备案号:赣ICP备2022005379号
华网(http://www.hbsztv.com) 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QQ:51985809邮箱:519858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