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商品住房销售新政 新项目优先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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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商品住房销售新政 新项目优先现房

  中新社北京9月24日电 (记者 陈杭)北京24日发布《本市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年8月28日起,新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

  实施意见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自9月24日起施行,旨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稳步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

  实施意见明确全面加强预售管理、有序实施现房销售、推行主办银行制度、完善商品住房信贷管理、优化土地供应管理、持续做好市场秩序规范和质量监管等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北京实行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定金合同,一般收取不超过总房价款1%的定金。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约不能按期交房的,购房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提出解除定金合同。

  根据实施意见,北京加大对现房销售项目和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好房子”项目的开发贷款支持力度。对实行现房销售和预售的项目,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实现开发贷款发放与项目建设周期相匹配。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8月28日公布《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通知规定,各地要有力有序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实现“所见即所得”,从根本上防范交付风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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