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587项 企业、百姓“获得感”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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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587项 企业、百姓“获得感”倍增

中新网南京9月9日电 (记者 郭亚楠)9月9日,江苏省政府召开发布会,通报江苏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中,在2013、2014、2015年共取消下放527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2016年1月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0项,累计共取消下放减少行政审批事项587项,占原行政审批事项总数的66%,企业和百姓“获得感”倍增。

江苏省编办副主任张学才表示,进一步提高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含金量”,给地方发展更多自主权,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并能给百姓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今年年初,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对于沿海发达省份取消、下放的审批项目,凡是适合江苏发展需求的江苏都要取消、下放,其次,江苏在现有基础上再取消和简化一批“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事项。

张学才强调,在本次取消下放工作中,另有部门提出取消、下放事项37项,经审核后认为不宜取消、下放。其中:一类是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事项18项。如: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专项验收等。另一类是年审批办件量很少、专业性较强,我们认为应保留在省级审批事项19项。如:工程建设中采用没有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审定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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