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涞水,任性的村书记无人管
日前,本媒体收到河北省涞水县北义安村的联名《情况反映》,称他们村的支部书记李志全多年来横行乡里,欺压百姓,隐瞒村集体账目,积极组织村民贿选,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更有甚者,这位村支书利用北义安村位于拒马河畔的地理优势,常年偷挖大量拒马河河沙,李志全的行为村里尽人皆知,涞水县里好多人也心知肚明,他在河道上组织施工修建了三层楼房,明晃晃的矗立在那里,但是,李志全这么多年任性霸道,我行我素,无人能管,大家怀疑李志全身后有保护伞。

这不就是村霸吗?在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行为的今天,还会有这样的人物存在?当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真的就允许这样的非法行径吗?本媒体派记者赴河北省涞水县实地调查采访。
在涞水县北义安村附近的拒马河大桥上,涞水县北义安村村民指着不远处拒马河畔的一栋三层楼房对记者说:“看到了吗?那栋楼就盖在河床上,肯定是违建,但是好几年了,就在那里,无人能拆。这个楼就是李志全组织建造的,他太猖狂了,胆敢在河道上盖楼!”接下来,村民告诉记者说:“你看到那河道上成堆的沙子了吗?都是李志全找人挖的,挖了很深,好多都运出去卖掉了!”记者请村民带路过去看看,村民马上道,我可不敢,李志全会打击报复的,你可不要说是我说的,吓得转身跑掉了。
经过艰难跋涉,翻过上着大铁锁的铁门,记者来到拒马河河道中央地带,只见眼前沙石堆积如山,河床上千疮百孔,狼藉一片,河床被破坏非常严重。
在涞水某地,几位村民七嘴八舌,告诉记者,这些年李志全在村里老霸道了,说一不二,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村集体账目不公开,一到选举的时候,李志全就开始贿选,我们是敢怒不敢言,曾经也反映到县里,但无人能管。就拿挖河沙这个事,李志全赚了大钱,但是,就是没人管。

一位不敢署名的村民小声对记者说:李志全和村长私自卖地,我们村民阻拦,被李志全叫来的人把我们一顿打,我们报案,这事根本就没人敢管,李志全亲口跟我们说,我就打你了,谁和我作对我打谁,愿意上哪里告,你们就去告。
据了解,涞水县专门有处理非法盗挖河沙的机构---打击非法盗挖河沙办公室,牵头单位是县公安局。记者见到了打击非法盗挖河沙办公室的负责人,当记者问及北拒马河北义安村段的河床是谁破坏的,河沙是谁盗挖的时候,这位负责人答复是,据我们掌握是北义安村村委会书记李志全所为。
专家看法
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勇就此事件指出,在我国,河道的河沙是受法律保护的,开采沙石行为需要行政许可。具体条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第八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地相关部门不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就是对违法犯罪的纵容、放任,是不作为,是守土失责。
著名评论员杨禹认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国家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明确部署。《通知》中强调,要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犯罪。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结合本地实际,聚焦涉黑涉恶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最大限度挤压、铲除村霸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像上面说到的李书记这样任性的人就是村霸,多年来还能横行乡里,欺压百姓,隐瞒村集体账目,积极组织村民贿选,盗挖河沙,在河道上盖楼、买卖村集体土地、殴打村民......这样的人还能让村书记,还能掌管村集体财产,就是当地相关部门和领导没有执行好中央的文件,工作中没有达到党的要求,导致村民民怨沸腾。可以说如此任性的村书记不拿掉,老百姓肯定不服,肯定有损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们肯定会失去最主要的东西----民心。
本媒体将密切关注此事件进展情况,必要时将再次采访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