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湖南省直公积金“商转公”可顺位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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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湖南省直公积金“商转公”可顺位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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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6月1日起,职工可申请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顺位抵押是指借款人未结清商业贷款,原商业银行同意顺位增加公积金中心为该房屋第二抵押人,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用以偿还借款人的商业贷款,还清后解除原商业贷款抵押的方式。

“无需大额‘过桥资金’,为贷款职工家庭解决筹钱难题。”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满足4项基本条件,即可办理顺位抵押“商转公”。一是原住房贷款商业银行为中心合作银行。二是原商业贷款设定抵押的住房在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且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三是本套住房无其他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情形。四是职工同意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剩余本息超出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

目前,能够通过顺位抵押方式办理中心“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有13家,分别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长沙银行、湖南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职工可以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线上申请办理,也可以通过“湘直公积金”公众号预约,前往省直公积金中心友谊路智慧信贷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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