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手佳健康会所、厦门手佳健康会所(吕厝豪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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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手佳健康会所、厦门手佳健康会所(吕厝豪峰店)

厦门手佳健康会所、厦门手佳健康会所(吕厝豪峰店)

账单上显示“过夜费”每人168元。

叶女士签的所谓“睡醒加钟”单子。 厦门网-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匡惟 图/叶女士)

【原声】

叶女士:昨晚我和朋友到江头的手佳足浴按摩,每人消费208元,按摩结束后是凌晨1点多了,我们就在店里过夜了。刚刚我们去前台结账,店家竟然要收我们每人168元的过夜费,不交就不让我们穿鞋、取车。(每人168元的过夜费在这家店有明码标价吗?)没有,是结账时我们才知道过夜要收费。刚刚我也打了12315,12315要我们先结账再投诉。

【顾客】

“商家拦着不让我们走,说不交钱就不让穿鞋”

叶女士说,前晚,她和一名女性朋友到这家健康会所做香薰足浴,随后在店里过夜。昨天上午10点多,两人结账时,发现账单中除了每人香薰足浴208元外,还有一项收费是过夜费,每人168元。叶女士说,会所未提前告知要收取过夜费,且店内的价目表中也未标注,于是她和朋友拒绝支付。不料,该会所竟拒绝将鞋子归还给她们。

“商家当时拦着不让我们走,说不交钱就不让我们穿鞋、取车。”叶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值班经理和保安态度非常强硬。

叶女士说,她是这家足浴会所的常客,以往如果做完足浴项目已过12点,她就会在店内休息,但都没被收取过夜费。这次突然说要收过夜费,叶女士很不理解。“如果他们提前告知,我们一定会回家或去住酒店,怎么样都比在这里睡伸缩椅好啊!”叶女士说,自己去过好几家足浴店,还从来没出现过被收取过夜费的情况。

叶女士说,她随后联系了12315,却因为周末无人受理。无奈她只好拨打110报警,江头派出所的民警将当事双方带到派出所。一番协调后,叶女士付给足浴店150元过夜费。

叶女士说,她和朋友从派出所出来后,一怒之下,就把足浴店的消费卡扔了。

【店家】

凌晨一点后进店免过夜费,工作人员曾多次提醒

手佳健康会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并未扣留叶女士和她的朋友,只是因为她们未结账,所以不能将鞋还给她们。“我们知道,我们没有权利扣留人,也不会做这种事。”

该工作人员称,他们公司在厦门不仅仅一家店,所有的门店都是统一收费的,过夜费的收取标准是以凌晨一点为界限,即凌晨一点前进店的客人,如需过夜都要交过夜费;凌晨一点之后进店消费任意一个项目,则免过夜费。

该工作人员说,叶女士和其朋友在店内过夜前,工作人员让她们签了“睡醒加钟”的单子,这个单子就是提醒要收过夜费的。对此,叶女士称,单子上并没有“睡醒加钟”这四个字。

“叶女士二人下来买单时,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昨晚你们服务员进来好几次,吵得我都没睡好’。”足浴店工作人员称,他们的服务员之所以多次进房间,就是跟叶女士确认要收过夜费,而且店里的项目表上也写明了过夜时段是从凌晨1点到上午8点。

【律师说法】

过夜费实质是住宿费 足浴店没有权利收取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的高萍萍律师认为,“过夜费”的实质是住宿费,足浴店没有权利收取住宿费,否则有超范围经营的嫌疑。如果足浴店认为顾客在某些时段消费时费用应更高或应交额外的费用,足浴店必须明示或明确告知消费者。也就是说,在足浴店未明确写明“非过夜时段消费者如需过夜,要交额外费用”时,消费者有权利拒绝支付。

另外,即使消费者拒绝结账,商家也无权利扣押消费者的鞋子,因为这不符合法定留置,即在消费合同下,商家不能扣留消费者的财物。商家可用其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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