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业健康培训内容;员工职业健康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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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业健康培训内容;员工职业健康培训

企业职业健康培训内容;员工职业健康培训

一、定义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一般来说,只有符合国家公布的职业病目录和分类中所列的职业病才能称为职业病。职业病的诊断,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有一定专门条件的单位进行。

二、劳动者权利和义务

  • 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获得职业卫生方面的教育、培训的权利;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有权了解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后果和公司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职业病防护用品,以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产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7、对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 劳动者的义务:

1、自觉学习职业卫生知识的义务;

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3、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用品;

4、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的义务。

三、分类和目录

  •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1)尘肺病13种

1、矽肺;2、石棉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煤工尘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电焊工尘肺;11、铸工尘肺;12、铝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

(2)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

1、哮喘;2、棉尘病;3、过敏性肺炎;4、硬金属肺病;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6、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

  • 职业性皮肤病9种

1、痤疮;2、溃疡;3、白斑;4、黑变病;5、接触性皮炎;6、电光性皮炎;7、光接触性皮炎;8、化学性皮肤灼伤;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 职业性眼病3种

1、电光性眼炎;2、化学性眼部灼伤;3、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白内障)。

  •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

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4、爆震聋。

  • 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及其化合物中毒;12、中毒;13、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中毒;42、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二甲酯中毒;48、丙烯酰胺中毒;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中毒;51、氨基甲酸酯类中毒;52、杀虫脒中毒;53、溴甲烷中毒;54、拟除虫菊酯类中毒;55、铟及其化合物中毒;56、溴丙烷中毒;57、中毒;58、中毒;59、环氧乙烷中毒;60、上述条目未提及的与职业有害因素接触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的其他化学中毒。

  •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

1、中暑;2、冻伤;3、航空病;4、高原病;5、减压病;6、手臂振动病;7、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

  •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1、内照射放射病;2、外照射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4、外照射慢性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含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 职业性传染病5种

1、炭疽;2、森林脑炎;3、布鲁氏菌病;4、莱姆病;5、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

  • 职业性肿瘤11种

1、苯所致白血病;2、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3、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4、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5、联苯胺所致膀胱癌;6、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7、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8、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9、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10、β-萘胺所致膀胱癌;11、煤、煤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

  • 其他职业病3种

1、金属烟热;2、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3、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

四、职业病遴选原则

  • 有明确的因果关系或剂量反应关系。

  • 有一定数量的暴露人群。

  • 有可靠的医学认定方法。

  • 通过限定条件可明确界定职业人群和非职业人群。

  • 患者为职业人群,即存在特异性。

五、职业病预防

  • 原始预防

原始预防就是用立法手段,经济政策,改变人们的生活习惯,避免已知增加发病危险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因素,以预防某一种疾病。如公布劳动法,制订职业病防治条例等法令,加强对职业性病伤的预防。

  • 第一级预防

又称病因预防,通过从根本上杜绝危害因素对人的作用,即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合理应用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以减少工人接触的机会和程度。

对于化学和物理因素危害,应以国家制订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作为共同遵守的预防措施的准则,这在职业病预防方面,是比较有效的方式。

对于高危群体,可依据职业禁忌证进行检查,凡有该职业禁忌证者,禁止参加该工作。

  • 第二级预防

又称发病预防,主要通过定期进行环境中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对接触者的体格进行检查,以早期发现病损而予及时预防。此外,还有长期病假或外伤后复工前的检查及退休前的检查。可以有效解决第一级预防所需费用较大的问题。

  • 第三级预防

第三级预防是指员工得病以后,所做的康复处理,如把已受损害的接触者调离原有工作岗位,并予以合理的治疗;根据接触者受到损害的原因,推动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的改革;促进患者康复,预防并发症。

原始级预防和第一级预防,针对整个人群或选择的人群,而且这两级预防对人群的健康和幸福起到了绝大部分的作用。但第二级和第三级预防,重在及时补救,因此对病人仍然很重要。

六、职业病的检查

  •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 用人单位对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 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

七、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用人单位需要做什么

1、采取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

2、对劳动者进行岗前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

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4、为劳动者提供合格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注意维护;

5、采用有利于防止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

6、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7、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价并将结果向劳动者公布;

8、发生或可能发生职业病伤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对遭受或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康复检查和医学观察;

9、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中的职业病危害、后果以及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设置警示标志;

10、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11、劳动者申请作职业病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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