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帮同学练下腰致伤残 学校赔偿7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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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帮同学练下腰致伤残 学校赔偿7万多元

近日,韶关市武江区法院向媒体通报了一起帮助同学而导致对方伤残的纠纷案。

据悉,事发2012年12月5日,当时是武术课休息,老师要求自由练习,女生张某就请同学王某帮助他练下腰,但是王某的力量不够,最终张某摔倒受伤。

在2013年9月25日,司法鉴定为张某九级伤残。2015年7月13日,该所作出损伤与其伤残等级因果关系的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张某因2012年12月5日在韶关市某中学上武术课练习下腰动作造成的损伤与其伤残等级存在全部因果关系。

于是,受伤学生家属将王某和学校告上法庭。

法院最后认定原告张某承担事故45%责任,学校承担45%的责任,被告王某承担10%责任,其赔偿责任由监护人承担。依此责任比例,被告韶关市某中学赔偿数额为72952.49元,被告王某赔偿数额为16211.65元。

之后,原告不服,上诉到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两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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