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蹲人家门口算骚扰吗(分手被纠缠的警察管吗)
——家庭暴力的事实对家庭纠纷产生什么影响吗?
——家暴事实一经固定,则可能引发后果:少分夫妻共同财产;支持损害赔偿款;影响抚养权判决。
问:曾经同居的分手恋人,是否受到保护?
答:是的。附案例。

(2020)湘1103民保令12号民事裁定书
(2020)湘1103民保令12号民事裁定书
除此以外,还保护:
家庭成员及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
家庭成员、目睹家暴的未成年人以及家庭成员以外具有监护、抚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共同生活人员。——《广东省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2020.10.1实施
1、证明施暴事实:记录施暴过程的音视频、施暴者回忆或提及施暴事实的音视频、受害者的伤情照片及就医材料、受害者对外求助的记录(向妇联、公安、民政部门等)。
2、证明伤情结果:就医记录(挂号单、医生诊断证明、检查单及报告、伤情鉴定)。
3、公安求助材料关注——告诫令/告诫书(后文详述)
4、其他证据:治安调解协议(公安)、视频(公安)、公安/妇联/第三方机构就家暴事件发生出具的证明书/情况说明、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家庭暴力案件危险性评估量表/家庭暴力危险告知书、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建议书等等。(本段来自律协培训课程)
《告诫书》——对于有家暴行为(不要求严重程度),公安部门可以对施暴者出具长期有效的《告诫书》,禁止其实施家庭暴力。《告诫书》本身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人身安全保护令》——对于遭受家暴或面临家暴的现实危险时,法院可以根据受害人的申请,出具有效期最长六个月(可申请延期)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暴;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但《人身安全保护令》不必然证明家暴的事实。
至于特定情形下如何选择以及如何获得《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向公安部门求助:请求制止暴力、预防发生家暴
向妇联求助:链接援助资源、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向民政部门求助:请求临时庇护、救助;申请撤销施暴者监护人资格
(全文完)
如果您的情况更复杂,欢迎垂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