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和盗窃罪的区别—入户盗窃和入室
最近
一男子盗窃被抓
这个正常的盗窃案
因为动机不正常变得让人哭笑不得
当警察问到为何盗窃时
警察:“你为何要去实施盗窃?”
嫌疑人:“我就是想试验哈警察的破案速度。”
……
今年8月的一个晚上,朱某在闲逛中突发奇想,驾驶二轮电动摩托车在遵义市汇川区某小区,发现一居民楼二楼的住户小张家窗户未关,便翻窗入室盗窃,作案中,他被半夜起床的小张发现,朱某为逃离现场手持扫把与小张发生扭打 。
扭打过程中小张之妻小曹听到吵闹声后起床制止,双方继续抓扯并导致小张右肘后皮肤软组织挫擦伤,小曹右足跟挫擦伤,朱某随后从该房屋阳台跳下,逃离现场。

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
朱某的作案理由让人哭笑不得
“我就是想试一下警察的破案速度。”
警方不负众望
13个小时就将小朱抓住
近日,汇川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法院认为被告人小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被发现后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其行为已由盗窃罪转化为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
(三)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或者数额巨大的;
(五)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人员的;
(七)持枪的;
(八)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明明是盗窃,怎么最后是罪呢?
带着这个疑问
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日常生活中
不要意图触犯法律的底线
更不要拿法律开玩笑
如若公然挑战法律的尊严
触碰法律红线
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责任编辑:张娟]
来源:未央检察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