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拨打报警电话的处罚规定,恶意拨打报警电话的处罚规定最新
人民群众在遇到
“急、难、险、重”等突发情况时
110便是生命通道
然而,有人占用公共资源
恶意拨打、骚扰110
严重影响公安机关正常接处警工作
面对这般肆意妄为碰触法律底线的行为
公安机关绝不姑息!!!
案情回顾
今年6月起,我市居民郑某某经常以非公安业务为由拨打110报警电话,平台接警员及公安西青分局李七庄派出所民警反复向其讲解相关规定,告之其反映内容不属于公安业务,应寻求正规途径解决问题。期间,公安西青分局李七庄派出所民警还将手机号码留给了郑某某,告之其有什么疑惑可以随时电话联系民警。
但郑某某不听劝说,仍就同一问题不停拨打110报警电话,经查询,6月22日至9月20日,郑某某累计拨打110报警电话180余次。

9月20日,110接警平台再次接到了郑某某的报警电话,电话那头,郑某某仍是言语模糊、答非所问……此举严重影响了110正常接警工作,为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公安西青分局迅速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并于当日将郑某某抓获。
经询问,郑某某对自己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骚扰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恶意报警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一)捏造事实谎报警情、案情的;
(二)拨打报警电话谩骂、侮辱接警人员的;
(三)拨打报警电话纠缠、撩拨接警人员的;
(四)多次拨打报警电话却不言语或以模仿各种怪异声音等方式骚扰接警人员的;
(五)通过拨号软件或机器设备自动拨打报警电话占用报警线路的;
(六)警情经过公安机关处置后,仍无理取闹,并就相同警情多次报警的;
(七)其他恶意报警行为的。
恶意报警,将承担法律后果
骚扰110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多次拨打、骚扰、辱骂接警员等方式扰乱110正常工作秩序的,属于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给予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拨打110谎报险情或者警情等方式搞恶作剧寻求刺激的,属于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谎报险情”或者“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还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警方提示
110是人民群众遇到危险时的依靠
保持110线路畅通无阻关系到
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不要把报警当儿戏
更不能随意谎报警情,浪费公共资源
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
恶意拨打110、谎报警情的行为
来源:天津政法微信公众号
